行會批准終止新城電台數碼聲音廣播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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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八日)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行會)批准由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終止新城廣播有限公司(新城電台)提供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聲音廣播牌照。

  因應行會的決定,新城電台的數碼聲音廣播牌照有效期已修訂至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行會亦批准修訂新城電台就其數碼廣播服務在二○一六/二○一七牌照年度須繳付的牌費。牌費會按收回成本的原則,即收回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在管理牌照時所招致的成本及開支計算。由新牌照年度開始(二○一六年九月十九日)至修訂的牌照屆滿日(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為止,收取新城電台五十一萬七千一百四十五元牌費。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說:「新城電台於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去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要求行會批准其交還數碼聲音廣播牌照。」

  「除須繳付牌費外,通訊事務管理局認為新城電台並沒有存在按牌照規定須履行但尚未履行的義務及責任,行會因此批准終止其數碼聲音廣播牌照。」

  發言人表示,政府現正檢討本地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未來路向。

  行會於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批出聲音廣播牌照予新城電台提供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牌照有效期原定為十二年。

  在新城電台的數碼廣播於十一月十一日深夜結束後,數碼聲音廣播頻道需於十一月十二日凌晨二時至清晨六時期間進行重新調整和維修,數碼聲音廣播服務在該時段將會受到影響。香港電台會適時作出公布,預計有關服務可於十一月十二日清晨六時前恢復正常。



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