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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九月份的零售業銷貨額臨時統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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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統計處今日(十一月三日)發表最新的零售業銷貨額數字。

  二零一六年九月的零售業總銷貨價值的臨時估計為338億元,較二零一五年同月下跌4.1%。二零一六年八月的零售業總銷貨價值的修訂估計較上年同月下跌10.5%。與二零一五年同期比較,二零一六年首九個月合計的零售業總銷貨價值的臨時估計下跌9.6%。

  扣除期間價格變動後,二零一六年九月的零售業總銷貨數量的臨時估計較上年同月下跌3.9%。二零一六年八月的零售業總銷貨數量的修訂估計較上年同月下跌11.0%。與二零一五年同期比較,二零一六年首九個月合計的零售業總銷貨數量的臨時估計下跌8.3%。

  按零售商主要類別的銷貨價值的臨時估計由高至低分析,二零一六年九月與二零一五年九月比較,珠寶首飾、鐘錶及名貴禮物的銷貨價值下跌12.3%;其次為超級市場貨品(銷貨價值下跌0.4%);食品、酒類飲品及煙草(下跌3.1%);百貨公司貨品(下跌2.4%);電器及攝影器材(下跌12.8%);雜項耐用消費品(下跌6.1%);汽車及汽車零件(下跌11.2%);傢具及固定裝置(下跌0.7%);鞋類、有關製品及其他衣物配件(下跌0.3%);書報、文具及禮品(下跌3.4%);以及中藥(下跌0.2%)。

  另一方面,二零一六年九月與上年同月比較,服裝的銷貨價值上升1.8%;其次為藥物及化妝品(銷貨價值上升1.2%);其他未分類消費品(上升2.6%);燃料(上升0.4%);以及眼鏡店(上升1.7%)。

  二零一六年第三季與第二季比較,經季節性調整的零售業總銷貨價值的臨時估計下跌0.6%,而經季節性調整的零售業總銷貨數量的臨時估計則下跌0.8%。

  隨着以二零一四至一五年為基期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於二零一六年四月發表,政府統計處已重訂零售業銷貨價值指數及零售業銷貨數量指數數列的參照期,新參照期為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九月,而用以編製零售業銷貨數量指數的平減物價指數,亦從以二零一四至一五年為基期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數列中相關的項目選取。重訂參照期後的數列中亦引入一項改良統計技術,就是零售業銷貨數量指數以聯合國統計司出版的《2008年經銷行業統計國際建議》所定的環比連接法編製。有關重訂零售業銷貨價值指數及零售業銷貨數量指數數列的參照期的更詳細資料,以及重訂參照期後追溯至二零零四年十月的指數數列,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在政府統計處網站公布(網址﹕www.censtatd.gov.hk/whats_new/rereferencing/index_tc.jsp)。由二零一六年九月的統計月開始,每月發布的零售業銷貨價值指數、零售業銷貨數量指數及其按年變動百分率均按重訂參照期的數列編製。

  應注意的是,重訂參照期對二零一六年九月的零售業銷貨數量指數的按年變動百分率影響甚微,而零售業銷貨價值指數的相應按年變動百分率則不受影響。

  上述零售業銷貨額統計數字量度本地零售業機構單位銷售貨品的收益,主要是用來評估本地零售業短期的業務表現。數據包括消費者在貨品方面的開支,但不包括佔消費者整體開支超過50%的服務開支(例如房屋、餐飲、醫療及保健服務、交通及通訊、金融服務、教育及娛樂方面的開支)。此外,數據包括訪港旅客在本港購買貨品方面的開支,但不包括香港居民在境外的開支。因此,數據不應視為量度消費者整體開支的指標。

  對消費者整體開支趨勢有興趣的人士,應參考作為按季發表的本地生產總值一個主要組成部分的私人消費開支的數列。根據廣泛資料來源編製的私人消費開支統計數字,涵蓋了香港居民不論在本地或境外在貨品(包括從所有途徑購買的貨品)和服務兩方面的消費開支。有關詳情請參閱政府統計處出版的《本地生產總值(季刊)》。

評論

  政府發言人指出,九月份零售業銷售的按年跌幅明顯收窄,相信部分原因是該月訪港旅客人次跌幅緩和,減輕對零售業銷售的拖累;而部分則是在外圍環境稍為回穩下,市民的消費意欲有所改善。

  展望未來,零售業銷售的前景短期內仍有不確定性,要視乎訪港旅遊業的表現,以及外圍環境的各種不明朗因素對市民消費意欲的影響。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零售業銷售的表現及其對整體經濟和就業市場的影響。

進一步資料

  表1列出二零一六年八月所有零售商及按零售商主要類別劃分的零售業銷貨價值指數及零售業銷貨價值的修訂數字,以及二零一六年九月的臨時數字;同時亦列出二零一六年首九個月合計的所有零售商及按零售商主要類別劃分的零售業銷貨價值及其按年變動的臨時數字。價值指數是以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九月期內的平均每月零售業銷貨價值指數定為一百計算。

  表2列出二零一六年八月所有零售商及按零售商主要類別劃分的零售業銷貨數量指數的修訂數字,以及二零一六年九月的臨時數字;同時亦列出二零一六年首九個月合計的按年變動的臨時數字。數量指數是以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九月期內的平均每月零售業銷貨數量指數定為一百計算。

  表3展示零售業總銷貨價值及數量的變動情況,列出以原來數列計算某月份與一年前同月比較的按年變動百分率,及以經季節性調整數列計算,截至所示月份的三個月與先前三個月比較的變動百分率。

  零售業機構單位的分類是採用「香港標準行業分類2.0版」。該行業分類用於各經濟統計調查,把經濟單位撥歸不同的行業類別。

  更詳細的統計數字,包括重訂參照期後按零售商類別劃分的零售業銷貨價值指數及零售業銷貨數量指數的過往數列,刊載於《零售業銷貨額按月統計調查報告》。用戶可於政府統計處網站免費下載(網址﹕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320_tc.jsp?productCode=B1080003)。用戶亦可於政府統計處網站以統計表形式下載早年更多的按月細分數字(網址﹕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320_tc.jsp?productCode=D5600089)。

  用戶如對統計調查結果有任何查詢,請與政府統計處經銷服務統計組聯絡(電話:3903 7400;電郵:mrs@censtatd.gov.hk)。
 
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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