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公布強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及強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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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憲報公布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的任命。
行政長官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強積金條例)賦予的權力,再度委任黃定光為諮詢委員會主席,為期兩年,任期由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止,首末兩天包括在內。
同時,財政司司長根據強積金條例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委任黃繼明資深大律師為上訴委員會主席,並再度委任四名現任成員,分別為陸季嬋、吳秋北、吳慧儀及王君傑,任命為期兩年,由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止,首末兩天包括在內。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歡迎黃定光獲再度委任。他表示:「黃先生自二零一二年起擔任諮詢委員會主席,任內領導諮詢委員會就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及其運作等多方面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提出了很多寶貴意見。我相信諮詢委員會在黃先生的帶領下,定能繼續發揮其作用,為積金局提供意見,不斷完善強積金制度。」
陳家強亦歡迎有關上訴委員會的任命,並表示:「黃繼明先生是一位資深大律師,專長於民事法各個範疇、稅務法和公共法,亦自二零一五年起出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我相信在他的領導下,上訴委員會將可以繼續保持公正。同時,我亦有信心續任的成員將繼續作出貢獻,令上訴委員會有效運作。」
陳家強同時感謝即將卸任的主席石仲廉在過去兩年對上訴委員會所作出的貢獻。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乃根據強積金條例第6R條所成立的法定委員會,是積金局的諮詢機構,專責就強積金條例的運作及積金局的效益和效率向積金局提出建議。
由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的諮詢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
黃定光
副主席
———
陳唐芷青
成員
——
陳志光
鍾志平博士
葉偉明
管胡金愛
郭琳廣
林振昇
李華明
龐寶林
譚何錦文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乃根據強積金條例第35條成立,負責聆訊就該條例附表6所指明積金局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
由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的上訴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
主席
——
黃繼明資深大律師
副主席
———
鄺鳳萍
成員
——
陳毅生
陳瑞娟
劉玉娟
李秀慧
陸季嬋
吳秋北
黃祖耀
吳慧儀
蘇雯華
王君傑
完
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