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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傳媒關於橫洲規劃及工程研究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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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近日傳媒關於「橫洲公共房屋發展及元朗工業邨擴展規劃及工程研究」(研究)的查詢,政府發言人今日(十月二十五日)有以下回應:

  政府在公布該研究時附了一份「簡介」(www.thb.gov.hk/tc/popup/wangchau_report.htm),解釋一般而言規劃及工程研究的作用和局限,及就橫洲項目進行的研究本身的一些背景。就傳媒提出的一些問題,該簡介及政府早前回應傳媒問題時,已有就相關事宜作介紹,現總結有關資料以作參考。

  該研究開始原打算將橫洲第1、2、3期及元朗工業區擴展以一個工程項目推出。但該研究的內容其後因應政府的推展策略而有所調整。政府在二○一四年初決定先推行橫洲第1期發展,故該研究須加入內容針對為第1期改劃土地用途所須的技術評估。因此,我們指示顧問抽取適切的資料及作適當更新,增加五份技術報告及兩份技術資料摘記。

  由於政府決定不會將橫洲第1期與第2、3期及工業邨擴展一併發展,該研究沒有再深入跟進一併發展所需的公眾諮詢或環境影響評估等。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研究範圍包括20公頃以上或涉及總人口超過100 000人的市區發展工程項目的工程技術可行性研究,方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因第1期發展只佔地約5.6公頃及將來入住人口只有約12 000人,故此並不須要進行有關的環境影響評估。

  另外,雖然該研究在早期階段曾討論一併發展橫洲第1、2、3期及工業邨擴展所需的公眾諮詢及社區參與,但因政府在二○一四年初決定先行發展第1期,故該研究最終沒有建議和推行針對一併發展第1、2、3期及工業邨擴展所須的諮詢,而只是提議進行非正式諮詢及估計用2個月時間諮詢鄉事委員會及區議會。

  關於非正式諮詢,我們曾經向傳媒澄清,該研究的第TR-4B報告第3.2.1.2 段內所提及的兩次非正式諮詢,應該是二○一三年七月及九月而不是二○一二年七月及九月,此乃手民之誤。正確日期可參考該報告的第3.4.1.1 段,同樣提及兩場非正式諮詢。這兩次會面正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於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的記者會上提及的二○一三年七月及九月的非正式諮詢。詳情請參閱以下連結(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9/21/P2016092100721.htm)。

  該研究對各項工作的完成時間估計,部分是按橫洲第1、2、3期及元朗工業區擴展一併發展的最早期構思進行估計;此外,這些估計一般是假設相關程序順利,但往往未必符合實際情況。

  該研究的結論的確是第1、2、3期沒有「不可克服的困難」。正因為如此,我們一直認為應繼續推進橫洲第2、3期公共房屋發展。反過來說,該研究指出第1、2、3期各有需要克服的困難,且第2、3期較為複雜;正因為克服第1期的困難需時較短而克服第2、3期的困難需時較長,故我們決定先推進第1期,延後2、3期。

  有意見認為該研究未有考慮項目範圍內的住戶及棕地作業。一般而言,規劃及工程研究的目的是考慮項目的技術可行性,因項目仍屬前期研究階段及考慮到其保密性,過程中顧問公司會收集所需要的資料來進行研究,包括實地視察(如構築物數量等)及向相關部門(如土地註冊處)查詢,但並不包括詳細的人口調查、家庭數目等等或為棕地使用者登記。相關之調查或登記會在項目推展確定下來後適時由有關部門進行。

  關於橫洲公共房屋計劃範圍,該研究的確提議剔除幾幅綠化地,另外加入三幅綠化地。政府同意這些改動。被剔除的綠化地包括一些「認可鄉村範圍」。根據政府既有政策,一般而言,考慮到認可鄉村範圍存在已久(認可鄉村範圍乃為於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一日實施小型屋宇政策之前,在認可鄉村興建最後一間鄉村屋邊沿起計三百呎的範圍),原意為配合小型屋宇政策的實施,而任何收縮甚至取消認可鄉村範圍的建議難免引起另覓其他土地以作補足的訴求,就村界範圍內的土地,一般會建議避免包括在發展用地內。於橫洲進行規劃時也同樣沒有把認可鄉村範圍納入建議發展公共房屋的範圍。

  這些改動,和傳媒問及的橫洲第1期內道路設計、與第1期西面的私人發展建議無關。事實上,該私人申請與第1期發展存在衝突之處。正如政府於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的新聞公報表示,規劃署就該私人發展規劃申請諮詢各部門時,房屋署表示不能接受該私人發展建議的道路入口進佔橫洲第1期公共房屋發展計劃的地界;以及第1期原本的道路設計並無計入該私人發展。就該私人建議將未來的公用道路西邊的盡頭路改作迴旋處,以通往該私人發展項目,房屋署表示該建議會影響公共房屋發展的道路設計,並會延誤公共房屋發展的進度,因此,私人發展須另行規劃連接道路。政府部門亦提出多方面的意見,包括:政府並無計劃將為公共房屋發展而建議興建的公用道路,延伸至該私人發展;以及為公共房屋發展而建議興建污水渠,只供公共房屋排污之用等等。

  至於道路設計調整的原因,政府於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的新聞公報中已指出,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提交元朗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的文件中,詳細交代了改變連接路走線的原因:「透過優化該道路設計,及將其走線於發展用地範圍內向北移,以方便有關公眾人士更直接地進出發展用地外北面的葬區,無須穿過未來的屋邨範圍。」

  據我們的理解,上述私人申請仍未獲批。相關的發展商於本年九月二十九日再向城市規劃委會(城規會)為土地改劃的申請提交修訂資料。政府將會向城規會再次反映我們的意見。
 
2016年10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1時14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