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寶玉器店東主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玉吊墜被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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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一間珠寶玉器店涉嫌向消費者作出不實陳述。海關人員於八月到該店進行試購。在過程中,該店東主聲稱試購的玉吊墜是天然及沒有加色的A玉。其後,經具專業資歷的寶石鑑定師檢測後,證實試購的玉吊墜為經化學處理及注入樹脂的B玉,因此與其商品說明不符。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海關會繼續致力打擊售賣附有虛假商品說明貨品的活動,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如發現懷疑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情況,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完
2016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5分
香港時間14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