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海灣尖鼻咀紅樹林非法傾倒建築廢物個案 地盤負責人罪成判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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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件中,該地盤負責人於九月六日已被裁定在政府土地非法傾倒廢物,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裁判官指令須在一個月內清理棄置在涉案政府土地上的瀝青皮等建築廢物。該負責人現已清理有關建築廢物。
早前,同案的泥頭運輸承包商和泥頭車司機於八月三日在粉嶺裁判法院亦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各被判處罰款一萬五千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尖鼻咀紅樹林位處米埔及內后海灣濕地,大部分地方列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去年十二月,有人目擊有泥頭車運送建築廢物往尖鼻咀,環保署執法人員發現上址的政府土地有超過三米高紅樹林被挖泥及遭填泥掩蓋,並非法進行土地平整工程,涉案土地約一公頃。
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如無環保署發出的環境許可證,在「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進行填土及平整工程屬違法行為,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按《廢物處置條例》,在政府土地非法擺放廢物,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提醒所有從事工程的承辦商和負責人,以及運輸業界人士,必須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按法例要求妥善處置建築廢物。此外,進行土地平整工程等工程項目,亦必須符合本港相關法例,包括《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及《城市規劃條例》。環保署會繼續聯同各政府部門嚴厲打擊非法傾倒廢物及違規工程活動。
完
2016年10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