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旅客走私象牙製品被判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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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旅客因走私象牙製品,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今日(十月十四日)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發言人表示,兩名三十三歲的男子日前從津巴布韋哈拉雷出發,經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杜拜,於十月十二日傍晚抵達本港。海關人員在他們的行李發現約四十二公斤象牙製品。

  漁護署跟進調查後,檢控該兩名男子非法進口象牙。其中一名男子被判監禁六星期及罰款五萬元,另一名男子則被判監禁七星期及罰款六萬元。

  任何人如非按照《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規定而進口、出口或再出口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市民如欲查詢瀕危物種入口或舉報非法進口個案,可致電1823與漁護署聯絡,或瀏覽網頁www.cites.hk



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2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