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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樣本含防腐劑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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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月十四日)公布,一個瓶裝醋樣本被檢出不准用於醋的防腐劑對羥基苯甲酸乙酯。中心正跟進事件。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山西老陳醋
品牌:金梅
原產地︰中國
生產商︰江蘇省糧油食品進出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淨重︰每瓶五百毫升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從九龍城一持有普通食肆牌照的食肆抽取上述醋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一百八十七的對羥基苯甲酸乙酯。」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對羥基苯甲酸乙酯不准用於醋,違例者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根據有關食肆提供的資料,該瓶裝醋在九龍城街市一檔戶購入,只供店內顧客作調味品使用。該食肆已自願將該瓶醋剩餘的部分交予中心銷毀。中心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

  對羥基苯甲酸乙酯屬低毒性,就樣本檢出的含量而言,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及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12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