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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英國「香港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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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的「香港半年報告書(二○一六年一月至六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言人今日(十月十二日)在回應傳媒查詢時作以下回應:

  「回歸以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得到成功落實,這是國際社會有目共睹的。」

  「根據《基本法》,只有香港的執法機關有權在香港執法。其他地區的執法機關不能在香港執法,包括內地和外國執法機關。有關涉及一間位於銅鑼灣書店的事件,香港警方未有發現證據,顯示有『跨境執法的情況』。」

  「特區政府堅決維護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這些自由是受到《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的基本權利。傳媒在香港自由地報道新聞,並積極擔當監察的角色。約80家海外傳媒機構在香港設有辦事處,與多元化的本地傳媒一樣自由運作,不受政府干預。我們支持新聞工作者按照編輯自主的原則,力求專業和準確報道新聞時事。」

  「外國政府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
 
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27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