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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回應傳媒關於綜援金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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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關於網上近日流傳一篇「四人綜援家庭月入二萬二千元」網絡文章的查詢,社會福利署發言人今日(十月七日)回應如下︰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目的,是以入息補助方法,為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的人士提供安全網,使他們的入息達到一定水平,以應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申請人必須符合居港規定及接受經濟狀況調查,方可獲得援助。

  目前,綜援計劃下的援助金大致可分為標準金額、補助金和特別津貼。不同類別的受助人會獲發不同的標準金額以應付其生活上的基本需要,例如食物、衣服鞋襪、燃料電費和耐用品。補助金則包括長期個案補助金、單親補助金、社區生活補助金、交通補助金和院舍照顧補助金。符合資格的受助人亦可獲發放特別津貼(例如租金津貼、水費及排污費津貼和就學開支津貼),以應付其個人或家庭的特別需要。綜援金會按個別人士或家庭的情況及需要而計算。由二○一六年二月一日起,四人家庭的平均每月綜援金額約為一萬四千元,附件載列計算一個四人家庭綜援金的例子。
 
2016年10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3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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