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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員規例修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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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建議修訂《商船(海員)條例》的附屬法例,以實施《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公約》)的最新規定,促進海上人命和財產的安全。
 
  《公約》旨在就海員能力訂定最高的國際標準。本地法例的主要修訂建議包括更新遠洋船舶海員的培訓及發證規定,並要求船公司妥善紀錄海員接受的培訓及證書,供獲授權人員查核。另外,建議按國際海事組織的規定加強規管遠洋船舶海員飲酒及使用藥物,訂明海員血液或呼氣的酒精限度。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今日(十月七日)表示,因應建議的新要求,約240名香港海員已接受相關培訓。在立法建議生效後,海事處將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向他們發出新證書。
 
  政府已就建議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及船舶諮詢委員會,他們均表示支持。
 
  修訂建議今日刊憲,將於十月十二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2016年10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