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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處理強積金對沖事宜與傳媒談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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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十月四日)出席「積金好僱主」嘉許典禮後,就處理強積金對沖事宜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記者:你在剛才的演辭中提到,政府會在餘下八個月的任期內提出具方向性的計劃,這個方向性計劃會包括甚麼?是取消還是部分保留?會否設立失業基金?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首先,在餘下八個多月的時間,特區政府一定會竭盡所能,很認真地處理強積金當中僱主供款部分可以對沖長服金和遣散費的問題。我們會很認真地處理,目標是在任期內提出一些方向性的建議,這些建議將建基於數個最重要的原則。政府很清晰地認為現在的對沖安排無疑削弱了強積金作為香港四條支柱退休保障系統中所發揮的退休保障角色,它的功能被削弱,這點是事實。我們一定要尋找一些可行的方案,第一,要顧及僱員的權益,另一方面同樣重要的是要考慮香港營商的環境,特別是中小企的負擔和承受能力,即是說我們要在兩者之間拿捏一個平衡點。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要探討的事實乃是相當複雜,因為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有其歷史背景,是錯綜複雜的,要看看這兩個項目的存在與強積金有何互動關係,我們正全盤地作探索,希望能夠盡快有些具體一點的方向性建議。

記者:你很強調是要可行的方案,其實現在局方心目中是否有一些完全不可行的方案?包括直接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是否不可能的方案?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們的出發點很簡單,第一,我們覺得(在多根支柱的退休保障模式中)第二條支柱──強積金──有重要的退休保障功能。如果容許對沖安排繼續存在,無疑長遠會削弱它發揮退休保障的效應,這是我們關心的。基於這個關注點,我們覺得應該要認真處理問題。在(考慮)是否取消或保留(強積金對沖安排)的過程中,一定要考慮保持強積金的功能。

  第二,任何的新方案一定要可行,如果不可行的話,大家都不應推出。在可行的過程中,也要顧及兩點:第一,僱員權益的保障問題,這是最重要的。第二,同樣重要的就是僱主的承受力方面,兩者之間要取得平衡點。因為我們不能忽略香港很多中小企的營運,但在整個過程中也要考慮強積金、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等當中的關係。所以整件事是複雜的,我們現正深入研究,希望能盡快找出一些可行的、方向性的建議向大家交代。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6年10月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