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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檢獲海龜(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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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九月三十日)在索罟灣魚類養殖區一個魚排檢獲36隻活海龜。

  漁護署今日接獲警方通知在魚排發現海龜後,即時派員到場調查。檢獲的海龜包括35隻綠海龜及一隻玳瑁。

  所有海龜已送往香港海洋公園接受觀察,並由獸醫作詳細檢查。漁護署正跟進調查個案。

  漁護署發言人指出,香港所有野生龜類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狩獵、故意干擾、售賣或出口、管有或控制受保護野生動物,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此外,所有海龜品種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任何人如非按照《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規定而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發言人提醒市民必須遵守法例規定,切勿入口或出口來歷不明的瀕危物種或其製品。市民舉報涉嫌違規個案,可致電1823與漁護署聯絡。
 
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3時12分
即日新聞  

圖片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九月三十日)在索罟灣魚類養殖區一個魚排檢獲36隻活海龜。圖示漁護署人員把海龜運送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