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家庭傭工「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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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僱主必須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現時絕大部分僱主均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但僱主亦可選擇以膳食津貼代替。
若僱主選擇為外傭提供膳食津貼,有關津貼將由現時每月不少於995元增加42元至不少於1,037元,增幅為百分之四點二。新的「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水平將適用於明日(十月一日)起簽訂的所有外傭合約。
政府發言人說:「政府會定期檢討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在今年的檢討,我們按既定的機制,仔細考慮了香港過去一年的整體經濟和勞工市場情況,包括相關工資和物價變動等一籃子的經濟指標。」
「此外,政府亦考慮了本港的短期經濟前景,在平衡僱主的負擔能力和外傭生計等前提下,決定作出上述調整。」
發言人補充說:「政府亦檢視了代替免費膳食的膳食津貼,並決定提高有關津貼。」
在今日或之前按現時每月4,210元的「規定最低工資」和每月不少於995元的膳食津貼簽署的外傭合約,仍可於十月二十八日(星期五)或之前送抵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處理。這項安排可讓僱主有充足時間將已簽訂的合約送交入境處完成有關申請程序。
完
2016年9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0分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