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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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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九月二十四日)晚上結束訪問新西蘭及澳洲後,在香港國際機場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簡單說一下(關於這個訪問)然後再回答你們的問題。過去幾天我去了新西蘭及澳洲訪問。在新西蘭主要和新西蘭國會議長和(議會)領袖見面,也和一些(與我們)工作有關的部長見面。見面的內容主要是推廣香港和進一步發展香港和新西蘭的雙邊關係,也向他們介紹香港的最新情況和在「一帶一路」和「十三五」(規劃)下香港可以扮演的角色,以及促進新西蘭的投資者好好利用我們各項平台和優勢。我也在新西蘭和當地獨立的選舉委員會有一個幾好的工作會議,在該次會議也聽了很多新西蘭選舉方面的具體安排,包括他們在選舉日前,安排一些選民在選舉日前十七天內,用不同途徑預先投票;選舉日當天,他們不容許有任何的票站調查或民意調查(結果)的公布;他們票站的投票時間是由早上九時至晚上七時等。他們很多方面和我們香港的安排不盡相同,但我也聽了很多他們這些安排背後的考慮,相信在未來一年的政制事務委員會,我們都會適當取材,與各位議員商討是否可以優化我們的選舉安排。

  在澳洲,我主要參與了香港澳洲商會的周年晚宴,也發表了一個關於我們雙邊合作的講話,講話(內容)昨晚已經發出新聞稿,我不在此重複。看看大家有甚麼問題。

記者:(有關中聯辦在立法會選舉「配票」或影響參選人參選,會否不符合《基本法》第二十二條?)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第一,中聯辦的職能,在國務院設立中聯辦時已經公布了其功能,這些亦可以在網上查閱。第二,任何在香港的機構或人士都要嚴格依照《基本法》和各項法律辦事,當然香港是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任何機構或人士在不違反任何法律的情況下,是可以廣泛與各界接觸,這不論是剛才你所說的中聯辦也好,甚至一些其他的機構或人士,若關心選舉的,他們都會作出一些呼籲,支持甚麼候選人等,大家過往都見到很多,包括一些甚麼計劃等,底線就是不可以違反任何選舉條例。選舉條例的原則很清楚,任何機構或人士若試圖以威嚇或利誘的途徑改變選民的投票意向,或改變任何有志參選的人參選的意向,都是屬於刑事罪行。執法機構收到這些投訴或發現有這些情況,在跟進時若發現有人違法,當然進一步會交由法庭跟進。

記者:周永勤的個案是否影響選舉?另外就立法會主席的人選有一些候任的議員也說有「摸底」……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基本法》第七十一條提到立法會主席是由立法會議員互選產生的,多年來都是這樣,我相信立法會議員都是成熟、有獨立思考,亦知道怎樣透過互選去選出主席。當然,立法會議員在考慮過程中有大大小小、有不同的人去做各種的lobbying和推介,這些都是政治活動中的正常現象。但正如我所說,互選的決定都是在立法會議員身上,我相信他們都會行使自己的權利。

記者:(有關立法會選舉有參選人退選,是否有干預的情況?)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其實在過往在選舉之前,大家都留意到不同派別的人或政黨之間有時都會舉行初選或互相協調等等,這些如果是在法律界線容許之下,都是在選舉協調中一個正常的現象。但正如我剛才所說,原則是任何人不可用威嚇或者利誘的(手段),如果有類似的情況出現,執法機關會詳細跟進調查,如果有人違法的話一定會告上法庭。

記者:(有關周永勤事件)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周永勤的個案要問他自己,我相信他跟大家有交代,如果我印象沒有記錯,亦都好像有人士表示已經就個案到廉政公署報案,這方面要有待廉政公署作出獨立的跟進調查。

記者:(有關立法會選舉部分票站的投票數字)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已經跟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主席以及他的同事作出了解,其實在每一次選舉後,選舉管理委員會都會在三個月內提交一個詳細的報告,特別剛才你提到有關部分票站在(票站)門外就每個小時所報的數目和最後的票數可能有一些出入,所有這些出入都會在報告內詳細交代,我相信選舉事務處會跟相關票站的工作人員,即是我們相關的公務員同事,了解詳細的過程,以及差距在哪裏產生,然後會在報告中詳細交代。除了交代之外,如果發覺有一些在制度上可以更加改善流程的話,選管會亦會作出建議。這份報告除了向行政長官提交之外,亦會公開,我們也會第一時間安排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讓各位議員可以就日後的改善措施發表意見。多謝各位!
 
2016年9月25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0時2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