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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中醫執業資格試將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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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發出﹕
 
    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中醫組)今日(九月二日)公布,於二○一六年九月十九日開始,接受二○一七年中醫執業資格試的申請。
 
    首次參加執業資格試的人士,必須於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以前遞交申請。準備參加二○一七年中醫執業資格試的表列中醫或重考人士,則須於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報名。
 
    二○一七年中醫執業資格試包括第I部分筆試及第II部分臨床考試。筆試將於二○一七年六月舉行,臨床考試於二○一七年八月舉行。
 
    根據《中醫藥條例》(香港法例第549章)的規定,任何人士必須參加及通過中醫執業資格試,才具備資格申請成為註冊中醫。除了已獲中醫組通知須參加執業資格試的表列中醫外,申請人必須已圓滿地完成中醫組認可的中醫執業訓練本科學位課程或中醫組認可與該課程相當的課程,才有資格參加中醫執業資格試。
 
    中醫組認可的大學及中醫藥院校所舉辦的不少於五年全時間制的中醫本科學位課程,載於《2017年中醫執業資格試考生手冊》的附表一。除畢業實習及臨床見習外,有關課程必須全期於頒發中醫本科學位的院校當地修讀。
 
    《2017年中醫執業資格試考生手冊》、申請書及報名表現於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2樓2201室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秘書處派發,申請人亦可於管委會網頁(www.cmchk.org.hk)下載。
 
 
2016年9月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