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衞生防護中心密切監察新加坡首宗本地寨卡病毒感染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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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晚(八月二十七日)正密切監察新加坡出現首宗本地寨卡病毒感染個案,並呼籲市民,外遊期間時刻採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為。孕婦和計劃懷孕的女士不應前往受影響地區。
新加坡衞生部資料顯示,該名47歲馬來西亞女病人近期沒有到受影響地區外遊,相信是從當地感染。
衞生防護中心發言人說:「署方留意到,新加坡衞生部已公布該宗個案所在地區。我們呼籲市民注意。」
至今,東南亞和西太平洋共有21個國家/地區被世界衞生組織(世衞)列為寨卡病毒經蚊傳播的地區。市民可參閱衞生防護中心網頁了解受影響地區詳情。
發言人說:「鑑於本港最近出現首宗外地傳入個案,香港正面對疾病從外地傳入的風險。各界需加強防蚊滅蚊,市民應使用昆蟲驅避劑,保障個人、家人及社區健康。」
發言人說:「署方會繼續與世衞及海外、鄰近地區和內地衞生當局保持聯繫,密切監察最新發展。」
要預防寨卡病毒感染,除一般防蚊措施外,衞生署呼籲市民注意以下特別須知:
甲、外遊須知
- 外遊人士特別是有免疫系統疾病或嚴重長期病患者,出發前往寨卡病毒持續傳播的地區(受影響地區)最少六星期前,應諮詢醫生,採取額外預防措施,免受叮咬;
- 從受影響地區到港後至少21日內,須繼續使用昆蟲驅避劑。若感到不適,如發燒,應盡快求醫,並將行程細節告知醫生;
- 到受影響地區旅遊,應考慮避免進行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 從受影響地區返港後,應於至少兩個月內考慮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如被確診感染寨卡病毒或出現相關病徵,則應於發病後至少六個月內考慮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乙、對懷孕婦女和計劃懷孕女士的建議
- 懷孕婦女和計劃懷孕的女士不應前往受影響地區。如必須前往,出發前應徵詢醫生的意見。旅途中,應採取適當避孕措施和時刻採取防蚊措施。旅程後如出現病徵,應求診並告知醫生外遊紀錄;
- 計劃懷孕的女士從受影響地區返港後,如沒有出現相關病徵,應於至少兩個月內繼續採取避孕措施。若伴侶其中一方出現相關病徵,則應至少六個月內避免懷孕;
丙、預防因性接觸傳染而出現不良懷孕後果的特別建議
- 孕婦不應與曾到訪受影響地區的伴侶進行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 外遊人士從受影響地區回港:
- 不應與懷孕伴侶發生性行為,否則應於整段懷孕期間使用安全套;及
- 如女伴有機會懷孕,應在回港後至少六個月內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參閱以下專題網頁,了解更多疾病資訊和健康建議:衞生防護中心及衞生署旅遊健康服務寨卡病毒感染專頁、保安局外遊警示制度專頁、婦女預防蚊叮的措施,以及世衞寨卡病毒最新報告(只備英文版)。
完
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22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