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出儲值支付工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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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宣布,金融管理專員根據《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條例)向下述儲值支付工具(SVF)發行人批給SVF牌照:
 
SVF持牌人 SVF
牌照編號
牌照生效日期
Alipay Financial Services (HK) Limited SVF0004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HKT Payment Limited SVF0002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財富數據有限公司 SVF0005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TNG (Asia) Limited SVF0003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八達通卡有限公司 SVF0001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金管局備存的SVF持牌人紀錄冊載有最新的SVF持牌人名單,以及SVF持牌人的資料,包括名稱、地址及其他資料。該紀錄冊載於金管局網站,供公眾查閱。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表示:「批出首批SVF牌照,標誌着香港的零售支付發展進入新階段。實施SVF發牌制度,有利新的零售支付工具的推出及採用,同時又能保障使用者的利益,繼而加強公眾對使用有關產品與服務的信心,有助推動本地零售支付業務的創新及發展。」

  條例已於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生效。根據條例,金管局獲授權實施多用途SVF的強制性發牌制度,並履行相關的監管及執法職能。現有的SVF發行人或新的市場營運者可於為期一年的過渡期內向金管局申領SVF牌照。在該一年過渡期屆滿後(即由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起),除非獲得豁免,否則任何人士在並未持有牌照的情況下發行或營運SVF,即屬犯罪。

*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將會繼續以《銀行業條例》下的接受存款公司的形式營運,直至其SVF牌照於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生效為止。



2016年8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