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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防護中心密切監察世衞寨卡病毒最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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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今日(八月十二日)正密切監察世界衞生組織(世衞)有關寨卡病毒的最新報告,並再次呼籲市民,外遊期間時刻採取防蚊措施和安全性行為。孕婦和計劃懷孕的女士不應前往受影響地區。

  衞生防護中心發言人說:「我們預期較多外遊市民將在暑假結束前返港,奧運期間亦有市民從寨卡及登革熱病毒流行的巴西觀賽後回港。香港正面對這些蚊傳疾病從外地傳入的風險。各界需加強防蚊滅蚊,市民應使用昆蟲驅避劑,保障個人、家人及社區健康。」

  開曼群島最近出現經蚊傳播的寨卡病毒本地感染個案。自二○○七年至今,有69個國家/地區錄得病毒經蚊傳播,以及11個國家/地區有證據顯示病毒可能經性接觸人傳人。市民可參閱衞生防護中心網頁了解受影響地區詳情。

  發言人說:「署方一直與世衞及海外、鄰近地區和內地衞生當局保持聯繫,密切監察最新發展。」

  要預防寨卡病毒感染,除一般防蚊措施外,衞生署呼籲市民注意以下特別須知:

甲、外遊須知
 
  • 外遊人士特別是有免疫系統疾病或嚴重長期病患者,出發前往寨卡病毒持續傳播的地區(受影響地區)最少6星期前,應諮詢醫生,採取額外預防措施,免受叮咬;
  • 從受影響地區到港後至少21日內,須繼續使用昆蟲驅避劑。若感到不適,如發燒,應盡快求醫,並將行程細節告知醫生;
  • 到受影響地區旅遊,應考慮避免進行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 從受影響地區返港後,應於至少兩個月內考慮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如被確診感染寨卡病毒或出現相關病徵,則應於發病後至少6個月內考慮避免發生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乙、對懷孕婦女和計劃懷孕女士的建議
 
  • 懷孕婦女和計劃懷孕的女士不應前往受影響地區。如必須前往,出發前應徵詢醫生的意見。旅途中,應採取適當避孕措施和時刻採取防蚊措施。旅程後如出現病徵,應求診並告知醫生外遊紀錄;
  • 計劃懷孕的女士從受影響地區返港後,如沒有出現相關病徵,應於至少兩個月內繼續採取避孕措施。若伴侶其中一方出現相關病徵,則應至少6個月內避免懷孕;

丙、預防因性接觸傳染而出現不良懷孕後果的特別建議
 
  • 孕婦不應與曾到訪受影響地區的伴侶進行性行為,否則應使用安全套;
  • 外遊人士從受影響地區回港:
  1. 不應與懷孕伴侶發生性行為,否則應於整段懷孕期間使用安全套;及
  2. 如女伴有機會懷孕,應在回港後至少6個月內使用安全套。

  市民可參閱以下專題網頁,了解更多疾病資訊和健康建議:衞生防護中心及衞生署旅遊健康服務寨卡病毒感染專頁、保安局外遊警示制度專頁、婦女預防蚊叮的措施,以及世衞寨卡病毒最新報告(只備英文版)。
 
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59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