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遲付工資被判罰款
**********

  全人發展中心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未有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支付五名僱員工資合共約二十五萬元,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八月四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十二萬三千元。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發放工資給僱員。」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力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16年8月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