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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首輪申請將於七月三十一日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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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七月二十一日)呼籲合資格申請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低津)而仍未遞交申請的家庭盡快在七月三十一日前遞交申請表格,以獲發由二○一五年十一月起計算的八個月津貼。

  張建宗表示︰「以一個包括父母及兩名在學子女的家庭為例,若申請人每月工作超過192小時,該家庭在申請期內的八個月或可獲批20,800元津貼。」

  他補充說︰「截至七月二十日,已收到逾27 000宗申請。至今,共批出了3 880宗申請,涉及52,126,400元。其中一個六人家庭獲批津貼高達30,000元。

  張建宗強調低津計劃是政府扶貧政策的一項重要措施,目標是鼓勵自力更生、多勞多得和紓緩跨代貧窮。

  根據低津計劃,符合家庭入息及資產限額的二人或以上家庭,如申請人符合工時要求,可以申領全額基本津貼(每月600元)、全額高額津貼(每月1,000元)、半額基本津貼(每月300元)或半額高額津貼(每月500元)。單親父母的工時要求較低。家庭中每名合資格兒童可以獲發全額兒童津貼(每月800元)或半額兒童津貼(每月400元)。

  首輪申請分三階段進行。為增加靈活性,第一階段(四人或以上家庭)、第二階段(三人家庭)及第三階段(二人家庭)的申請人如在二○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遞交申請表,申請津貼時段可一律以二○一五年十一月為首個申請月份。

  在二○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之後收到的申請,一律以六個月為申請津貼時段。在二○一六年八月一日或以後遞交的申請,申請津貼時段為申請月份之前的六個月。

  申請表格和相關文件的派發地點共159個,包括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辦事處)、學生資助處、勞工處鼓勵就業交通津貼科、各就業中心及各行業性招聘中心、社會福利署各分區福利辦事處、社會保障辦事處及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以及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

  申請可用郵寄方式遞交至觀塘郵政局郵箱62600號(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或投入設於辦事處、(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學生資助處、勞工處鼓勵就業交通津貼科及社會福利署各分區福利辦事處的投遞箱。

  歡迎申請人致電24小時熱線(2558 3000)或使用位於觀塘海濱道一百八十一號九樓辦事處的櫃位諮詢服務。低津的專題網站(lifa.gov.hk)亦有提供低津計劃的資料。
 
2016年7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