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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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根據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已委任三位新召集人和兩位新成員,加入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委員團),並再度委任四位現任召集人和23位現任成員。
 
  有關的委任是根據《財務匯報局條例》(第588章)相關條文作出,名單如下:
 
新召集人和成員,任期三年(由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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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庭碩(召集人)
甘博文博士(召集人)
李嘉士(召集人)
Carlyon John Knight-Evans
李彥韜

再度獲委任的召集人和成員,任期三年(由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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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Andrew Gazzi(召集人)
Gary Clark Biddle教授
鄭樹棠教授
張鈞海
張頴嫻
Ian Peter Farrar
Paul Donald Hebditch
林智遠
李佩珊
Lim Choon-hock
林慧鈿
伍兆康
Paul Anthony Phenix
張秋萍
黃劍文
王德文
黃汝霆
容韻儀
 
再度獲委任的召集人和成員,任期兩年(由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六日至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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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業成(召集人)
施熙德(召集人)
張永森
Mohan Datwani
丁晨
石永泰
王沛詩
 
再度獲委任的召集人和成員,任期一年(由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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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德尊教授(召集人)
黃慧群
 
  政府發言人今日(七月十四日)說:「財務匯報局是加強規管本港會計專業及上市公司企業管治的重要機構,就上市實體的財務報告沒有遵從有關法律、會計及其他監管規定展開查訊。」
 
  「作為按《財務匯報局條例》成立的法定組織,委員團的工作對財務匯報局履行其法定職能十分重要。各成員擁有豐富經驗和專業知識,將為委員團的工作帶來裨益。」
 
  發言人補充說:「我們亦藉此機會,衷心感謝即將卸任的召集人黃天祐博士及成員艾哲明和傅敏儀在任期間對委員團作出的寶貴貢獻。」
 
  遇有需要查訊的案件,財務匯報局會從委員團委任一名召集人及四名或以上的成員組成財務匯報檢討委員會(委員會),就有關不遵從規定的事宜,進行查訊。委員會會將有關個案的查訊報告提交財務匯報局,由該局進行審議,並按情況採取跟進行動。

  上述委任名單將於明日(七月十五日)刊憲。



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