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十題:委任工會或僱員組織的代表加入諮詢及法定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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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七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王國興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委任工會或僱員組織的代表為諮詢及法定組織的非官方成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各諮詢及法定組織的非官方成員當中,工會或僱員組織代表的人數及比例為何(以下表列出);
諮詢及法定組織名稱 | 工會或僱員組織代表 | |
人數 | 比例 | |
(二)過去五年,當局邀請相關的工會或僱員組織代表加入各諮詢及法定組織的詳情(以下表列出);及
諮詢及法定組織名稱 | 工會或 僱員組織名稱 |
接受邀請的人數 | 不接受邀請的人數 |
(三)有否制訂委任相關的工會或僱員組織代表加入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準則;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非官方成員不包含該類代表的諮詢及法定組織在執行其職能時,如何得悉相關行業僱員的意見;會否規定各諮詢及法定組織的非官方成員當中,必須有若干名及比例的成員屬該類代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就王國興議員的提問,現統籌回覆如下。
政府的諮詢及法定組織是公共行政重要的一環,在協助政府制訂政策方針和執行法定職能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透過這些組織,社會各界人士和有關團體可在政府制訂政策和籌辦公共服務的不同階段給予意見,及參與各種公共事務。
現時,全港大約有470個諮詢及法定組織。整個諮詢及法定組織制度多樣化,當中包括不同的諮詢委員會、公共機構、上訴委員會、規管組織等。根據各政策局所提供的資料,有委任工會或僱員組織代表的諮詢及法定組織相關資料列於附件。我們並無保存有關邀請工會或組織代表加入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次數和邀請是否獲接受的相關統計數字。
政府委任諮詢及法定組織非官方成員的原則是用人唯才。各決策局及部門委任其轄下的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成員時,會考慮有關人士的才幹、專長、經驗、誠信和參與服務社會的熱誠。視乎有關諮詢及法定組織的職能和工作性質,當局亦會按需要委任某些界別或專業背景的人士擔任委員,例如工會或僱員組織代表、專業人士、學者、工商界人士、地區及有關界別的代表。
各政府部門會因應有關諮詢及法定組織的職能和運作需要,考慮各組織的成員人數和組成。由於各諮詢及法定組織的職能及性質各有不同,我們不宜硬性規定每個組織必須委任工會或僱員組織代表。
完
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