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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房局回應立法會調查高鐵香港段專責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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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及房屋局(運房局)發言人表示,已收到立法會調查廣深港高速鐵路(高鐵)香港段建造工程延誤的背景及原委專責委員會今日(七月六日)公布的《調查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建造工程延誤的背景及原委報告》(《報告》),並會詳細研究報告的內容。

  發言人說,在過去約一年半的時間,運房局和路政署一直以公開和合作的態度積極配合專責委員會的工作,期間向專責委員會提供詳盡的資料,並作出了詳細的交代。《報告》的觀察及建議,有助政府持續致力改善高鐵香港段項目的監察機制和工作。

  對於《報告》提到,在二○一四年四月之前,運房局、路政署和港鐵公司均沒有向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鐵路小組)和公眾披露高鐵工程延誤,發言人強調,政府從來沒有意圖向立法會和公眾隱瞞高鐵項目出現延誤的情況。《報告》亦指出,專責委員會大部分委員認為運房局、路政署或其任何人員均沒有蓄意隱瞞高鐵工程延誤。

  高鐵項目是一項非常大型及複雜的工程,涉及四十二個主要工程合約(主要合約指批出該合約時價值超過五千萬元的合約)及眾多的其他合約。運房局初期提交給鐵路小組的定期半年度報告從宏觀角度概述工程的總體進度。在二○一四年四月宣布高鐵工程延誤後,運房局已加強向鐵路小組匯報高鐵工程的進度,包括從二○一四年第四季開始,把高鐵項目的詳細進度和財務狀況的報告,由每半年改為每季度提交。同時,運房局及路政署亦就港鐵公司的進度報告另外提交評估報告,以協助鐵路小組更好掌握工程的進度和財務狀況,以及工程面對的問題。

  發言人表示,運房局和路政署會仔細研究專責委員會的《報告》,並跟進其建議。事實上,因應高鐵的工程延誤,行政長官成立由夏正民法官主持的獨立專家小組已於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發表報告,檢討高鐵的推展和提出建議,以改善高鐵及日後新鐵路項目的推展和監察制度、程序和常規。路政署鐵路拓展處轄下的專責分部亦自二○一四年年中起採取措施(詳情見附件),加強對高鐵香港段項目的進度及財務狀況的監察工作。運房局局長亦每月與路政署署長舉行專門會議,檢視高鐵香港段及其他大型運輸基建工程的建造進度及財務狀況。

  在現階段,政府最重要的工作是全力推展並盡快完成整個高鐵項目工程。政府已外聘法律團隊跟進港鐵公司的責任問題,包括港鐵公司作為「項目管理人」的表現。就此,政府與港鐵公司雙方存在分歧,政府保留向港鐵公司追究責任的全部權利,不排除最後要透過法律程序去解決,例如根據委託協議訴諸仲裁。不過,為了不影響當前非常緊迫的施工時間表,雙方已同意留待工程於二○一八年完工通車後才啟動相關的程序。



2016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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