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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公共屋h長者住屋改為一般公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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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六日)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回覆:

問題: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在一九九七年把原先設計為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的筲箕灣興東h第三期的4樓至38樓,分拆為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房屋(即後來的東霖苑)出售,而一樓至三樓則保留用作每套廚廁須由兩伙共用的出租長者住屋(東霖苑長者屋)。由於申請公屋的長者偏好有獨立廚廁的公屋單位,而該類單位的供應增加,有不少申請者拒絕接受編配入住長者住屋。有見及此,房委會於二○一一年開始將空置率偏高的長者住屋(包括東霖苑長者屋)陸續改裝為有獨立廚廁的單位,並將其用途改為一般公屋,供公屋輪候冊上的合資格申請人(包括非長者申請人)入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房委會於二○一一年把東霖苑長者屋改裝為一般公屋前,除了向東霖苑法團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兩名委員介紹改裝計劃外,有否諮詢東霖苑居屋的其他業主;如有,在何時及以何方式進行諮詢;如否,原因為何;

(二)房委會如何安置改裝計劃展開前已入住東霖苑長者屋的租客;現時已搬遷及尚未搬遷的租客人數分別為何;

(三)房委會把東霖苑長者屋改裝為獨立廚廁的單位後,為何不繼續把該等單位用作長者住屋;

(四)現時有多少名長者正輪候房委會的長者住屋;將會在未來兩年落成的長者住屋單位的數目為何,並按編配區域(即市區、擴展市區、新界及離島)表列分項數字;

(五)當局有否評估,房委會將東霖苑長者屋改為一般公屋,有否增加長者住屋的輪候時間;如有評估而結果為有,增加了多久;

(六)房委會將東霖苑長者屋改裝為一般公屋出租令東霖苑的人口增加了多少;當局有否評估東霖苑的公用設施有否因此不敷應用;如有評估,詳情為何;如沒有評估,原因為何;及

(七)過去五年,房委會把多少個長者住屋單位改為一般公屋單位,並按第(四)項所述的區域表列分項數字?

答覆:

主席: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所建的「長者住屋」最初是為單身長者申請人而設,屬院舍式公共租住房屋(公屋),並提供24小時福利員服務。「長者住屋」共有三款,除第三型設計有獨立廁所及共用廚房設施外,其餘兩款均不設獨立廁所或廚房設施(註一)。及至一九九○年代末期,由於公屋申請者偏好設有獨立廁所及廚房設施的單位,「長者住屋」的空置率一直高企,房委會遂於二○○○年通過停止興建「長者住屋」,並於二○○六年起實施「逐步轉型計劃」,選定了空置率高的17幢第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和一幢第二型設計長者住屋,改建作其他用途。

  就涂謹申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根據紀錄,房屋署曾於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與東霖苑法團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兩名委員介紹長者住屋「逐步轉型計劃」,但東霖苑法團其後沒有就有關事宜舉行會議。政府過去亦曾就房委會「長者住屋」的轉型計劃向立法會房屋委員會作出報告,詳情見立法會文件編號CB(1)506/06─07(01)、CB(1)836/06─07(03)及CB(1)1242/14─15(01)。

(二)房委會於二○一一年三月起推行「優化逐步轉型計劃」,把「逐步轉型計劃」擴展至其餘35座位於公共屋h或居者有其屋(居屋)屋苑所有其餘的第一型「長者住屋」,包括東霖苑的「長者住屋」,鼓勵有關的第一型「長者住屋」住戶遷往一般公屋單位或第二型及第三型「長者住屋」。

  在「逐步轉型計劃」展開前已入住東霖苑「長者住屋」的107名租客的遷置情況如下:

(i)31名長者住戶遷往各公共屋h的一般公屋單位,該些屋h絕大多數位於東區。

(ii)一名長者住戶透過二手居屋市場購買居屋而遷出。

(iii)56名長者住戶因入住安老院舍而離開「長者住屋」或身故。

  此外,亦有兩名非長者住戶透過「利便管理調遷」遷往港島東區的公共屋h。

  現時仍有17名長者住戶居於東霖苑的「長者住屋」。房屋署會根據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二○一三年二月通過的決定,繼續按優化逐步轉型計劃,以自願調遷方案安排該些長者住戶的遷出事宜。未遷出的長者仍可居住在東霖苑的「長者住屋」。

(三)一如上述,鑑於公屋申請者偏好有獨立廁所及廚房設施的單位,令「長者住屋」空置率多年來一直高企。第一型設計的「長者住屋」在改裝為有獨立廁所和廚房設施的一般公屋單位後,供編配予所有公屋申請者,包括長者申請者。

(四)及(五)如上述,房委會已在二○○○年通過停止興建「長者住屋」。現時,長者可透過「高齡單身人士」或「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申請公屋,單位編配是按他們登記的先後次序、公屋選區、並配合其申請到達編配階段時的公屋資源,當中包括餘下的「長者住屋」單位,以電腦隨機方式依次序辦理。一般而言,申請者不能指定入住某單位類別,包括現存的「長者住屋」。

  按房委會現行政策,一般申請者(包括各類別家庭申請者和長者一人申請者)較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優先,並以一般申請者平均輪候約三年獲首次編配單位為目標。為滿足長者的住屋需求,房委會亦進一步訂下長者一人申請者平均輪候約兩年獲首次編配單位的目標。在二○一六年三月底,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2.3年。

(六)房委會計劃將東霖苑內全數105個第一型的「長者住屋」單位改裝為39間標準出租公屋單位。原有105間「長者住屋」單位的人口為107人,全數改裝為標準出租公屋單位後,估計人口只會增加約50人,對東霖苑住戶使用公用設施的影響有限。

(七)自二○○六年八月起實施「長者住屋」「逐步轉型計劃」以來,截至二○一五年十二月,房屋署已收回3 572個第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單位,並改建為1 323個一般公屋單位。房屋署並沒有備存按區域分佈的改建單位數據。

註一:長者住屋設計有三款。最早期的第一型設計始於一九八○年代末期,是把一般住宅單位分隔為兩至四個較小單位,廁所和廚房設施則共用。長者住屋第二型及第三型設計均於一九九○年代中期推出。第二型設計有共用廚房和廁所設施,而第三型設計單位內有獨立廁所,廚房設施則共用。



2016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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