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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香港輔助警察隊成員(輔警)向本人反映,他們每年須接受法定效率訓練,而完成該項訓練的輔警有資格獲發一筆獎金。然而,該等輔警認為這筆獎金的金額太少,並已有二十多年沒有調整,加上近年輔警工作的數量及危險性不斷上升,該筆獎金的金額無助於鼓勵他們積極參與輔警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香港輔助警察隊的編制人數,以及其佔整體警隊(即輔警及正規警務人員)編制人數的百分比為何;
(二)現時輔警每月平均最低和最高的工作時數、薪金和超時津貼(如有的話)分別為何;
(三)當初設立上述獎金的目的及背景為何;該筆獎金現時的金額及領取資格為何;及
(四)鑑於輔警工作近年越見繁複和危險,當局會否考慮定期調整輔警的薪金及上述獎金的金額,以合理地反映輔警的貢獻;如會,具體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葉劉淑儀議員所提出的問題,現綜合回覆如下﹕
截至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香港輔助警察隊(輔警)編制人數為4 500人,佔警隊整體編制(即正規警察及輔警)百分之十三。輔警人員每月工作時數並無設限,其薪金計算是基於其職級及當月工作時數,但不設超時津貼。
根據《輔助隊薪酬及津貼條例》(第254章)第15條,服務表現良好的輔助隊隊員除有資格獲取適當薪酬外,亦可獲支付獎金。就輔警而言,任何輔警人員在每年的服務中遵從按《香港輔助警隊規例》(第233A章)有關效率的規定(現時規定為每年完成合共208小時的相關訓練),可獲支付獎金,現時獎金金額為每年900元。政府當局會適時檢視是項獎金的金額。
完
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