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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處理交通擠塞及違例泊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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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八日)立法會會議上李卓人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邱誠武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正研究在中環及其鄰近地區推行電子道路收費先導計劃。然而,有不少司機向本人反映,指該計劃對紓緩中區交通擠塞問題的效用不大,因為違例泊車才是問題的主要原因。雖然當局一直強調會就中區違例泊車的情況加強執法,但有傳媒在今年二月中連續多日觀察後發現,於繁忙時間有過百部車輛在中區一帶道路違例停泊,而部分車輛是政府高官使用的座駕。此外,有民間團體在本年三月中於中區畢打街及遮打道進行三日的觀察後發現,違例泊車及在不當地方上落客貨的問題非常嚴重。該民間團體在該兩條道路錄得共1 617架次違例停泊,但同期只錄得警員作出執法行動(例如向違例泊車的司機作出勸諭或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13次(即違例停泊與執法行動的比例為124:1)。此外,該民間團體在三月十一日適逢舉行的「港島總區交通日」,於上述兩條道路錄得共1 226架次違例停泊,卻只見到警員作出六次執法行動(即違例停泊與執法行動的比例為204:1)。有市民因此認為當局所謂「加強執法」只是虛應故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會否以身作則,制訂有效措施杜絕政府車輛在中區違例停泊的情況,以紓緩中區的交通擠塞問題;如會,詳情為何;及

(二)當局會否重新檢視其打擊中區違例泊車的政策,並加強執法,以有效管理該區的交通?

答覆:

主席:

  就李卓人議員的提問,現綜合答覆如下:

  政府一直以多管齊下的方式,處理道路交通擠塞問題,並於二○一四年三月邀請交通諮詢委員會(交諮會)進行研究,探討導致本港道路交通擠塞的原因及解決方案。交諮會於二○一四年年底向政府提交報告。政府接納報告,並會分階段推展交諮會所建議的一系列短、中、長期措施(詳見附件);在推展過程中會考慮持份者意見、可行方法和海外經驗等。

  交諮會認為有必要調高與交通擠塞相關罪行的定額罰款,以恢復阻嚇作用。香港路面空間有限,但有部分駕駛者為求個人方便,將汽車非法停泊或停留在道路上,或在限制區內上落客或裝卸貨物,影響路面交通。與交通擠塞相關罪行的定額罰款額,曾於一九九四年調高,之後便一直未變;就此,政府在去年底提出將與交通擠塞相關罪行的定額罰款,按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升幅相應調高50%,以恢復原來的阻嚇作用。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及部分社會人士對政府的建議提出了許多意見,政府會加以考慮並適時向立法會提出法例修訂。

  在提高定額罰款之同時,有必要強力執法。警務處會加強對交通違例事項進行執法和檢控工作,並重點打擊嚴重交通擠塞的非法泊車黑點。中區是其中一個極受關注的地區,警務處於今年首四個月已於中區發出超過20 00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予違例停泊車輛,相比去年同期上升約3%。警務處在今年四月推行新的「2016重點交通執法項目」,透過執法行動及一系列教育及宣傳工作,針對道路使用者一些可能導致交通意外及阻塞交通的不良行為。

  打擊違例泊車及違例上落客貨是今年重點交通執法項目之一。舉例來說,警務處在今年六月一日起推行為期一周的全港反違例泊車行動,旨在打擊違例泊車及其他引致交通阻塞的違法行為,以改善交通擠塞情況。行動期間,警方會進行嚴厲執法,票控違例人士,尤其是雙行泊車及於限制區內停泊等候的車輛,或在禁區內非法上落客或貨物及停車等候。如發現有司機蓄意違例泊車,造成交通阻塞,甚至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警方除了會進行多次票控及檢控司機外,亦會考慮將有關車輛拖走。警務處會繼續根據「2016 重點交通執法項目」,不定時在全港不同地區進行反違例泊車及違例上落客貨的行動。

  在教育及宣傳工作方面,警務處會繼續與各持份者(包括道路安全議會)保持緊密聯繫,推動公眾參與,收集及交換在交通擠塞及違例泊車等議題上的意見,以研究處理交通擠塞的改善措施。警務處亦會從不同途徑加強宣傳,例如拍攝宣傳短片及透過傳媒和社交平台等媒體,鼓勵道路使用者肩負保持道路暢通的責任,不能違例泊車,從而減低道路負擔及避免造成交通意外。

  為保持交通暢通,運輸署亦在全港各區因應具體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交通管理措施,例如設置限制區,以禁止所有或特定車輛在繁忙時間於路旁上落客貨;於繁忙路口劃設黃色方格,以避免路口阻塞而導致交通擠塞,以及調整交通燈燈號的控制,以盡量提高路口的行車流量,減少交通延誤等。警務處會與運輸署保持緊密的溝通及合作,密切留意各區交通情況和檢視有關交通管理措施的成效。

  至於政府車輛,政府物流服務署指出,政府司機與其他所有道路使用者一樣,在執行職務時必須遵守《道路交通條例》,不可違例泊車。此外,政府的《駕駛政府車輛常規》亦已訂明政府司機必需遵守所有現行交通規例,違規者可能會受到紀律處分。該署會再次提醒各政府司機在執行職務時必須遵守有關道路交通條例。而警務處在維持交通秩序下,如發現有司機違例泊車,不論是政府司機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均會一視同仁,採取執法行動。



2016年6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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