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回應傳媒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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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有關「意外康復關懷會」在其宣傳資料上使用勞工處的名稱和標誌的查詢,勞工處發言人今日(六月六日)回應如下:

  勞工處對有關事件十分關注。

  勞工處的名稱和標誌,其知識產權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擁有。勞工處並無授權「意外康復關懷會」在其宣傳資料上使用本處的名稱和標誌。有關機構亦沒有向本處提出使用本處名稱和標誌的申請。勞工處希望藉此機會作出澄清,有關機構的任何業務,與勞工處沒有關連。

  有關機構在宣傳其業務的資料上使用勞工處的名稱和標誌,有可能令市民產生誤會。本處就此已即時採取行動,要求有關機構須立即將勞工處的名稱和標誌從其所有宣傳單張及網站中移除,以及停止任何未經授權的行為。



2016年6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