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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出席香港浸會大學強積金對沖機制論壇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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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六月二日)出席香港浸會大學興學六十周年論壇「強積金對沖機制:取消?保留?何去何從?」的致辭全文:

鄭恩基先生(香港浸會大學校董會及諮議會主席)、錢大康教授(香港浸會大學校長)、施立培教授(香港浸會大學商學院院長)、劉展灝先生(香港工業總會名譽會長)、吳秋北先生(香港工會聯合會理事長)、蘇偉文教授(�琤芮瑊z學院商學院院長)、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首先,我感謝香港浸會大學,藉慶祝六十周年紀念的喜慶日子,籌辦了這個論壇,讓學界、社福界、勞工界、商界、政府等不同持份者,就「強積金對沖機制」這重要議題作深入討論。

  香港社會對上一次討論退休保障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隨後立法局於一九九五年通過《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條例》,到二○○○年,一個強制僱主和僱員供款的退休儲蓄制度正式成立。

  雖然退休保障是一個複雜和富爭議性的議題,本屆政府仍然有決心和承擔為長者謀福祉,所以有勇氣去面對過去十八年也未有觸及的「老、大、難」議題,委託扶貧委員會全面探討如何改善本港的退休保障,改善有需要的長者晚年生活。

  香港人口急速老化,現時六十五歲或以上長者人數是115萬,大約每七個人有一個是長者。二十年後這數字將上升至249萬,差不多每三個人有一個是長者,平均每年增加六萬個。

  香港奉行世界銀行倡議的多根支柱退休保障模式,其中大家耳熟能詳的一條支柱是由政府運用稅收支付社會保障計劃,包括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廣東計劃、傷殘津貼等,共覆蓋83萬名長者,佔現時115萬名長者差不多八成。其他支柱包括在職人士通過強積金強制性的僱主和僱員供款為自己作退休準備;個人的自願性儲蓄或家人支援;以及政府通過房屋、醫療、福利服務提供的長者照顧。

  強積金目前覆蓋280萬名打工仔,是整個退休保障制度的一根重要支柱。扶貧委員會各委員認同這個推行了接近十六年的退休保障計劃有其不足之處,因此大家一致的共識是要強化這根支柱,使強積金能發揮更好的退休保障功能。降低收費是未來的工作重點之一。所以政府非常歡迎立法會上星期通過了《201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引進預設投資策略,並為收費設上限,這是強積金自二○○○年成立以來的一項重大改革。

  處理「對沖」安排是另一項重點工作。「對沖」安排存在已久,遠遠早於強積金成立的時候。其實當《僱傭條例》在一九七四和一九八六年加入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這兩項勞工保障時,已同步引入「對沖」安排,容許僱主提取公積金累積的供款抵銷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開支。扶貧委員會在預備諮詢文件時,全面檢視了當時相關的文獻,發現雖然政府引入這兩項勞工保障時,沒有明確表示它們有退休保障的功能,但按政府官員隨後在當時的立法局就「對沖」安排的發言,難以斷言這兩項保障與退休保障完全沒有關係。

  現實是香港在設立強積金制度之前,並無任何強制退休保障計劃。為鼓勵僱主設立自願性退休計劃,當時的政府提出透過「對沖」安排,避免僱主須要作出雙重開支。一九九五年七月,當立法局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草案》進行二讀辯論時,當時的教育統籌司亦指出「長遠來說,政府有需要研究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兩者與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相互關係」。

  我理解不少商界朋友對「對沖」一詞很有意見,認為僱主供款沒有被「沖走」,打工仔只是按法例所容許提早領取供款,這筆供款依然屬於打工仔。儘管如此,我們不要忘記強積金的成立原意,是強制僱主僱員共同供款,並保留這筆供款至打工仔退休後才能提取。預先提取就會減低退休應有的保障。所以縱使扶貧委員會內二十位委員對如何處理「對沖」問題沒有共識,但所有委員都同意,純粹從退休保障的角度而言,「對沖」無疑削弱了強積金的退休保障功能。

  數字也清楚說明這一切。二○一四年,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資料,受對沖影響的四萬多位僱員當中,他們的僱主供款部分平均有94%用了來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而三分二受「對沖」影響的僱員,其僱主供款部分悉數被用來「對沖」。政府實難以對這些數字視而不見。對一些月入低於7,100元而無須自己供款的僱員來說,影響最為明顯。

  但我們的分析要公道,不要將問題指向商界,因為強積金「對沖」安排有其歷史背景,「對沖」是當年支持成立強積金和通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先決條件。所以從僱主的角度,取消「對沖」不但有違當年的共識,也會增加僱主(特別是中小企)的財政負擔,而他們一般認為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和強積金之間的退休保障功能有所重�瞗C另外,部分企業目前以「對沖」作為撥備安排。如取消「對沖」而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安排維持不變,企業須另作撥備以符合財務會計要求。

  也有意見表示要小心處理改變「對沖」安排對僱傭關係、聘用條件,以至就業機會的影響。另有意見認為「對沖」的存在對推行有助加強市場競爭、進一步減低收費的「全自由行」可能構成障礙。

  扶貧委員會不會低估處理「對沖」問題的複雜性,也不認為問題單純是「保留」或「撤銷」之間的選擇。我非常期望這次諮詢能提供討論平台,有助社會找出一個勞資雙方均能接受的方案。我認為討論可以有四個方向。第一,如功能有所重�瞗A那我們應如何理順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和強積金三者之間的關係。第二,有哪些紓緩措施可減低對中小企的影響,例如有建議表示如撤銷「對沖」不應有追溯期。第三,安排對僱傭關係、聘用條件、就業機會等的影響,我們都要小心檢視。第四,政府的角色。「對沖」是一個老、大、難的問題。我們無意將這棘手問題推向僱主僱員任由他們自行解決,這是行不通的。政府願意在這件事上擔當更積極的角色。

  所以我鼓勵各位藉�茪竣捖o麼多專家雲集的機會,多作深入的討論,務求能為這個課題注入一些新思維。

  多謝大家!

完

2016年6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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