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受助人本月獲發一筆過額外援助金及追溯至二月一日的調整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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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署(社署)下星期三(六月八日)向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受助人,以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下發放的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受惠人,發放一筆過的額外援助金/津貼。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六月二日)說:「該項安排是財政司司長於二月二十四日發表《財政預算案》時所公布的一次性紓緩措施之一。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四月二十二日通過撥款28億2100萬元實施該措施。有關的額外援助金/津貼將於下星期三發放,領款人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綜援受助人獲發的一筆過額外援助金,相等於按其所屬綜援類別(例如長者、兒童或健全成人)所領取的一個月標準金額。至於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下發放的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受惠人則會獲發額外一個月津貼。

  有關安排將惠及約36萬名綜援受助人,以及約22萬名高齡津貼、2萬名「廣東計劃」、44萬名長者生活津貼及13萬名傷殘津貼受惠人。

  另外,立法會於五月十三日通過《2016年撥款條例草案》,當中包括按既定機制因應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變動,把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包括「廣東計劃」下發放的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金額調高百分之四點四(見附件)的建議。

  張建宗指出:「有關的調整會追溯至二月一日起生效,補發的款項最早會於明日(六月三日)發放。政府為此將每年額外投放約16億元。約120萬人會受惠於上述一次性紓緩措施以及社會保障金額的調整。」

  一筆過的額外援助金/津貼和補發的調整金額將同樣以現行發放綜援或公共福利金的付款方式發放予受助人(即一般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指定的銀行戶口)。

  領款人如有查詢,可致電社署熱線電話2343 2255,或與其所屬的社會保障辦事處聯絡。



2016年6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