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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成員任期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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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宣布,第十一屆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操守議會)成員延任至二○一七年四月三十日。在過渡期間,教育局會按照教育統籌委員會(教統會)的《促進及維護教師專業操守現行架構及機制檢討報告》(報告)的建議籌組第十二屆議會,使更具代表性、客觀性和公信力的新一屆操守議會盡早誕生。

  操守議會乃根據教統會《第五號報告書》的建議於一九九四年四月成立,它的職權範圍共有三項︰(1)向政府建議有關提高教育專業人員操守的意見;(2)擬訂一套應用準則,以界定教育工作者應有的操守,並通過諮詢,使這套準則得到各個教育界別廣泛接受;及(3)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糾紛或指稱行為失當個案,向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提供意見。

  政府發言人說:「教育局一向重視教師的專業操守。因應社會的轉變和教育的不斷發展,教統會於二○一三年成立了工作小組,檢視現行架構及機制,並提供完善操守議會架構的建議,目的是提升操守議會的代表性、客觀性和公信力,以回應社會對教師操守的要求和期望。為使操守議會與時並進,教育局接納了教統會的報告,將會適當地增加相關持份者及業外人士參與議會的工作,這亦是外國及本地專業團體的趨勢。」

  根據報告的建議,新組成的操守議會與現時一樣,共28個議席,成員主要是經選舉或提名產生。新的議會維持專業主導,教師及教育界代表的議席佔大多數(75%),共21席;餘下的7個議席(25%)包括3名家長代表、3名由教育局委任的業外人士,以及1名教育局代表。

  發言人續說:「操守議會成員的任期一般為兩年。第十一屆議會有14名成員接納教育局邀請留任一年,繼續處理議會的工作。教育局會在過渡期內落實報告的建議及籌備第十二屆議會的選舉,務求新舊兩屆議會盡早順利交替。延長現屆議會成員的任期是合理和務實的安排。」

  教育局感謝第十一屆主席鄒秉恩和各位成員過去兩年對議會工作的寶貴貢獻,並期待在各成員的繼續支持和專業合作下,於過渡期內完成本屆議會的重點工作,共同為提升教師的專業操守而努力。

  延任至二○一七年四月三十日的操守議會現任成員如下:

鄒秉恩(主席)
陳偉佳博士
蔡崇機
周蘿茜
方耀輝
高寶玉博士
黎錦棠
林宛君
吳麗芬
徐慧旋
黃偉雄
楊世文
余啟津
余綺華



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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