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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急切質詢三題:立即進行評估及採取措施以確保中小學內已綠化建築物屋頂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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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建源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24(4)條提出的急切質詢及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答覆:

問題:

  本月二十日,香港城市大學陳大河綜合會堂的整個屋頂突然塌下,導致三人輕傷。猶幸會堂在當時沒有活動正在進行,否則該意外可能釀成重大傷亡。據悉,意外成因可能與屋頂上鋪設植被令屋頂不勝負荷有關。教育局局長表示,將去信全港中小學,要求學校檢視校內綠化工程的安全事宜。據報有不少學校獲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資助進行了綠化天台工程,令人擔心有關的建築物屋頂會否隨時倒塌,危及教職員及學生的生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當局會否立即評估目前各間中小學校舍內建築物的已綠化屋頂,是否有隨時倒塌的危險,並且採取即時的實質措施(例如替全港中小學的屋頂綠化工程,進行全面的安全覆檢計劃),協助該等學校消除有關危險,以釋除市民對學校環境安全的疑慮;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教育局非常重視設置了綠化天台的校舍安全。據建築署的資料,全港有四十五間由建築署負責興建的學校校舍,其綠化設施(包括綠化天台裝置)為新建校舍的原有設施,相關的設計在建校工程審批階段已一併考慮,綠化工程安排符合安全要求。至於校舍落成後再進行綠化天台裝置的學校,據本局紀錄顯示,現有六十六間經教育局批准的項目,其中六十二間是透過申請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在學校展開綠化裝置,另外的四間則是自行籌集資金進行有關的工程項目。就現有校舍進行天台綠化工程,校方須按既定程序提出申請及興建,我會就有關安排,逐一簡單說明。

  當學校規劃綠化天台工程時,如當中涉及影響校舍的結構,須根據《教育規例》向本局提交申請。如學校在綠化天台進行教學活動,亦須按《教育規例》就天台操場結構的規定辦理,包括獲授權人士簽發穩固證明書,證明學校天台適合作相關用途,以及符合學生人數的最高限額。

  獲得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同意資助綠化裝置的學校,在展開工程前,必須先獲得教育局批准。學校進行有關工程時,學校須聘用認可人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根據《建築物條例》評估是否涉及建築物結構性改動或需要向屋宇署(適用於非屋h學校)或運輸及房屋局轄下之獨立審查組(適用於屋h學校)入則,以得到其批准及同意。推行綠化天台項目的官立學校,需呈交項目詳情予建築署審批。有關工程的審批程序及向教育局呈交申請的注意事項/所需資料,已詳細上載「環保教育和社區參與項目」網站。

  如學校自行籌集資金進行綠化天台工程項目,則須向屋宇署/運輸及房屋局轄下之獨立審查組、建築署(只適用於官立學校)、壎芵p及消防處,提交計劃書,如有關部門沒有反對意見,可向教育局提交正式申請。有關資助學校校舍保養及改動工程詳情,應參閱《學校行政手冊》第8.5及8.6節。

  學校在現有校舍天台進行綠化工程,如經專業人士評估並進行工程,加上妥善維修保養,一般不會構成安全問題。我們明白,日前城巿大學發生的綠化天台倒塌意外,引起不少人士關注設置了綠化天台的學校校舍安全。就此,教育局已向所有學校發出信件,提醒學校就綠化天台裝置應注意的事項,包括須遵守進行有關工程的規定。我們亦在信件中夾附屋宇署就於學校進行綠化天台項目及現存綠化天台的評估而制定的建議。我在此再次提醒學校,若察覺綠化天台下層的天花板出現任何滲水、裂痕或石屎鬆脫的情況,應盡快徵詢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意見,以確保校舍安全。資助學校亦可根據現有機制,按需要向教育局提出緊急修葺工程申請,安排由本局委聘的工程顧問到學校檢視,以了解情況及作出適切跟進建議。而官立學校應立即聯絡建築署作出跟進或維修,以策安全。

  此外,屋宇署及其他相關部門亦會在短期內安排與學校管理人員及相關持份者進行簡介會,向他們講解進行綠化天台工程時應注意的事項、如何處理現存的綠化天台等事宜,以及解答他們的疑問。

  多謝主席。



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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