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中心跟進日本違規進口冷藏牛肉及懷疑冷藏牛肉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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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五月十九日)公布,一批日本冷藏牛肉及懷疑冷藏牛肉脂肪,包括來自禁止入口縣份的產品,違規進口香港,全部貨品已被截獲,沒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今日海關與中心採取聯合行動,在葵涌海關大樓檢查一批報稱從日本進口的冷藏產品,發現貨櫃內藏懷疑非法從日本進口的冷藏牛肉及懷疑冷藏牛肉脂肪,該批產品全部沒有附帶所需的進口文件,包括進口許可證、壎芤狻書、食環署的書面准許和原產地輻射水平測試證書等。」

  被檢獲的冷藏牛肉共有366箱,有關貨品標籤顯示其中209箱來自日本三個禁止入口縣份(包括茨城、櫪木及千葉),其餘157箱則來自日本其他地區(包括北海道、山形縣、秋田縣、青森縣、島根縣、福岡縣及長崎縣);另檢獲38箱未附有適當標籤的懷疑冷藏牛肉脂肪,其貨箱資料顯示有關產品來自千葉縣。

  為審慎起見,中心已抽取有關產品的樣本進行輻射水平測試,所有測試結果滿意。

  自二○一一年日本福島核電站發生事故後,食環署署長根據《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132章)第78B條發出《命令》,禁止最受影響的五個縣(包括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的所有蔬菜及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香港。來自上述五個縣的所有冷凍或冷藏野味、肉類及家禽、所有禽蛋,及所有活生、冷凍或冷藏水產品,在進口香港前,須附有由日本主管當局所簽發的證明書,證明有關食物的輻射水平沒有超出指引限值,否則禁止輸入本港。

  發言人說:「上述《命令》仍然生效,業界必須嚴格遵從有關《命令》,切勿從上述日本五縣進口受限制的食品。任何人違反《命令》的任何條款,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根據《食物安全條例》(第612章)的規定,任何人經營食物進口或分銷業務,必須向食環署署長登記,並須備存有關交易記錄。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132AK章),任何人輸入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必須提供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壎芤狻書或食環署的事先書面准許。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此外,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任何人士如沒有進口許可證而非法進口《進出口(一般)規例》(第60章,附屬法例A)附表1第1部所指明的任何物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說:「鑑於來歷不明的未經檢驗肉類會對公眾健康構成風險,中心及有關部門會繼續致力堵截非法進口的肉類,並會加強監察,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

  發言人提醒業界必須遵守法例規定,切勿進口或售賣來歷不明及沒有附帶壎芤狻書的肉類,市民則應向持牌及信譽良好的商戶購買肉類。

  中心會繼續密切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包括會就事件通知日本有關當局。調查仍然繼續。



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