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會推動水上活動安全(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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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提升公眾對水上活動的安全知識,海事處、香港警務處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今日(五月十二日)在香港太空館舉辦「2016年水上活動安全研討會」。海事處助理處長(港口管理)黎志東在會上致辭,提醒市民在進行水上活動前做好充足準備,以確保安全。

  海事處提醒船長或船隻操作人,在出海進行水上活動前,應做好準備,包括計劃航程和考慮船隻結構是否適合活動水域和活動性質,船上亦要有足夠富經驗的船員指導船上遊樂人士按照安全指引進行水上活動。船長或船隻操作人亦應熟悉船上的安全和應急措施,在出航前檢查船隻結構和安全設備,清楚設備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並為整個航程搜集足夠天氣預報資料,留意天氣狀況或有關警告信號。

  船長在駕駛遊樂船隻出海時,不可進入淺水區或危險水域,並要在航速限制區或有人進行水上活動的水域慢駛。駕船人士如看見附近水域有其他人正進行水上活動,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以免造成危險。

  就近年水上活動季節有提早開始的趨勢,加上不少遊樂船隻在熱門水上活動水域附近以高速行駛,影響其他海上使用者的安全,海事處表示現時航速限制區的法例已實行多年,處方現正就有關法例進行檢討,內容包括研究調整航速限制區的數目、延長限制時間和檢討違例罰則等。處方會在適當時間就修訂建議諮詢業界和地區人士。

  另外,游泳人士應盡量在有救生員當值的泳灘游泳,避免游離泳灘範圍,或在錨泊的船艇附近游泳。泳客亦應了解個人體能限制,照顧同行的兒童,切勿單獨游泳或游離同伴,和避免在吃飽、喝酒或服藥後立即游泳。

  海事處會繼續推行宣傳和教育工作,以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識。另外,水警與海事處的執法人員會加強巡邏航速限制區、熱門泳灘和水上活動附近的水域,同時採取行動,打擊非法或魯莽的船艇活動。康文署的救生員亦會留意各個泳灘及附近水域的船艇活動;如有需要,會通知海事處和水警到場執法。

  處方期望業界和市民合作,齊心推動水上活動安全,共享水上活動的樂趣。



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