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幼兒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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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碧雲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提供六歲或以下兒童的教育及照顧服務。根據政府於二○一三年十一月六日回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提供的資料,全港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全日制服務名額在二○一二年的使用率約為八成。然而,本人向該等中心查證後發現,該使用率未能反映二至三歲幼兒全日制服務名額一直嚴重供不應求的實況,因政府並沒有規定不同年齡組別的兒童可獲分配的名額。有家長表示擔心,免費幼稚園教育政策一旦落實,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會減少為二至三歲幼兒提供的照顧服務,令該服務供不應求的情況更趨嚴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為二至三歲幼兒而設的全日制服務名額及使用率,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當局如何計算出該等數據;

(二)有何措施確保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為二至三歲幼兒而設的全日制服務名額,足以滿足需求,以及有關措施的詳情;及

(三)有否評估免費幼稚園教育政策的推行對為○至三歲幼兒提供的照顧服務有何影響,包括在服務名額、人手及收費等方面;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黃碧雲議員問題的三個部分,我現答覆如下:

(一)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二至三歲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全日制服務的分區名額及使用率表列於附件。

  在每學年,幼稚園暨幼兒中心需向教育局幼稚園及幼兒中心聯合辦事處呈報每年九月其名額總數及各級別(包括二至三歲幼兒的級別)已使用名額。根據各級別已使用名額所佔的比例可計算各級別未使用名額的數目,從而得出各級別的使用率。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可因應需要靈活調撥各級別未使用名額以滿足二至三歲幼兒服務的需求。

(二)及(三)為支援家長兼顧家庭和工作,政府一直致力為○至三歲幼兒提供不同的幼兒服務,包括提供資助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及獨立幼兒中心名額等。為進一步回應社會上對幼兒照顧服務的需求,政府會因應不同地區需要,計劃增加幼兒服務名額供三歲以下幼兒使用,包括計劃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在沙田區設立一間資助獨立幼兒中心,提供約100個資助及長時間全日制幼兒服務名額;亦會透過「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邀請非政府機構設立包括附設幼兒中心在內的社福設施。此外,由二○一五至一六年度起,政府會分階段在需求殷切的地區內的資助幼兒中心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增加約5 000個「延長時間服務」名額(其中約1 200個名額在二○一五至一六年度提供)。

  政府會在今年稍後展開顧問研究,就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發展提供意見。



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