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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打擊人口販運及規管職業介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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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美國國務院每年發表《販運人口報告》,就各國/地區販運人口狀況進行評估。報告按各國/地區政府在打擊人口販運的表現把有關國家/地區分為三級,以「一級」為最佳。去年七月的《2015年度販運人口報告》再次將香港列為「二級」,並指出香港是販運人口作色情賣淫及強迫勞工的目的地、轉運地及來源地。報告特別強調本港有剝削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情況:部分受聘於私人住所的外傭成為強迫勞工的受害者(當中有外傭表示每天需工作17小時)、部分職業介紹所(包括外傭中介公司)收取超出法例規定的求職者佣金,更有被僱主虐待的外傭因擔心失去工作及無力償還債務而不願意作出舉報。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至今推行了甚麼新措施,以回應上述報告對本港提出的質疑;當局在制訂打擊人口販運的措施時,會否以上述報告日後把香港列為「一級」作目標;

(二)鑑於當局表示,勞工處自二○一四年四月增加人手,以加強對職業介紹所的巡查工作,而巡查次數已由過往每年1 300次增加至1 800次(增幅達38%),勞工處增加人手的詳情為何;

(三)過去三年,職業介紹所的總數及勞工處巡查職業介紹所的次數為何;為應付巡查工作量及相關投訴個案不斷增加的情況,當局會否考慮進一步增加人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過去五年,因違例而遭檢控的職業介紹所數目、它們所涉罪行,以及法庭對被定罪的職業介紹所施加的懲罰一般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劉慧卿議員的提問,經諮詢保安局後,我綜合答覆如下:

(一)美國國務院《2015年度販運人口報告》對政府過去在打擊販運人口方面的成果予以肯定,但報告內部分描述未能充分反映政府對打擊販運人口的積極承擔及努力。政府尤其不同意報告所指香港是販運男性、女性及兒童被迫作色情賣淫及強迫勞工的目的地、轉運地及來源地。

  香港的法例已為執法部門提供全面的法律框架,為執法部門的工作提供堅實的基礎。透過跨部門協作,政府打擊販運人口的措施包括辨識受害人、執法、檢控、保護受害人及國際合作等方面。每年,數以百計的執法人員會接受有關販運人口及識別受害人的專業訓練。警方及入境事務處亦將更新鑑辨受害人指引,以更全面分析案情並確保真正受害人能得到適切援助。

  執法部門會嚴正處理任何舉報,並與各國領事館及非政府組織密切聯繫,聯手打擊有關罪犯。

(二)至(四)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事務科)負責執行《僱傭條例》(第57章)第XII部及《職業介紹所規例》(第57A章),並透過進行例行和突擊巡查、調查投訴及對涉嫌違法的職業介紹所提出檢控等執法行動,規管職業介紹所。事務科已於過去兩個財政年度增加人手;在二○一四/一五及二○一五/一六年度,事務科分別有八名及十一名勞工事務主任職系人員,並會在二○一六/一七年度進一步增加四名勞工事務主任職系人員,以加強對職業介紹所的監管。

  為促進業界的專業水平和服務質素,勞工處處長擬發布實務守則,並指明職業介紹所在營運時必須依循。勞工處正就守則草擬本進行諮詢。勞工處會考慮在諮詢期間收集到的意見,並在修訂後頒布守則,要求職業介紹所遵守。勞工處會適時檢討人手安排,以配合有關執行《僱傭條例》第XII部、《職業介紹所規例》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的工作。此外,勞工處亦會繼續透過不同的宣傳教育工作,以提高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外傭僱主及職業介紹所對各方權責的認知。

  過去三年職業介紹所的數目和巡查數字,以及過去五年被定罪的職業介紹所的數字及詳情載於附表。



2016年5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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