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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處回應電子查冊服務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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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註冊處今日(五月三日)回應傳媒查詢有關電子查冊服務引入一項查冊目的聲明時重申,新安排旨在防止從公司登記冊所取得的個人資料遭濫用。

  公司註冊處自二零一六年五月一日起引入有關進行查冊目的聲明的安排,是按照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就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提供的公共登記冊進行調查的報告中所作的建議推行,並確保公眾的合法知情權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公司註冊處是根據《公司條例》第45條所規定的範圍提供公司查冊服務,有關公司查冊目的,是完全參照《公司條例》第45條編製,並無收窄範圍。在新安排下,公眾可以繼續根據《公司條例》第45條訂下的合法目的查冊及獲得相關資料,因此公眾的合法知情權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關於進行查冊的目的,共有九個選項,每個選項均獨立於其他選項,查冊者可選擇其中一項或多於一項。九個選項中的第七項,即查冊的目的是為了確定該公司、其董事或其他高級人員、或其前董事(如有的話)的詳情,可以涵蓋記者就新聞報道進行搜集資料。第七選項與其他選項並無相連關係,亦不要求查冊人士須與相關公司或人士有「往來」。

  公司註冊處正在提升公司查冊服務,短期內將推出全面查冊流動版服務,讓公眾人士可以用流動裝置進行所有公司查冊選項。有關進行查冊的目的聲明,是系統提升設計當中的其中一項安排。



2016年5月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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