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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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宣布,再度委任胡紅玉為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主席,任期兩年,由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政府今日亦宣布再度委任陳國威、陳瑞娟、鄭建韓、鄭國漢教授、許華傑、郭國全、郭珮芳、梁君彥、司徒耀煒博士、孫永泉教授、黃鳳�隉B黃傑龍及王桂壎;以及新委任陳家殷及劉麥嘉軒為競委會委員,任期兩年,由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表示:「胡紅玉自二○一三年五月起出任競委會主席,帶領競委會完成為應付《競爭條例》(《條例》)全面實施所需的準備工作。我們相信,憑藉胡女士的經驗和領導才能,競委會會繼續有效發揮其功能。」

  發言人續說:「我們亦感謝現任委員繼續為競委會服務,加上兩名新委員,競委會定能可以繼續有效執行《條例》,維護香港的競爭環境。」

  競委會是根據《競爭條例》下成立的獨立法定團體,負責調查有關競爭的投訴和向競爭事務審裁處提起法律程序。競委會亦執行其他職能,包括透過公眾教育,促進公眾了解《條例》及市場競爭的好處;以及就競爭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

完

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