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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務處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呼籲合資格而尚未登記為選民的人士,在五月二日或之前遞交申請,亦提醒選民要在該日期前提交更新選民登記資料申請。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說:「符合資格但尚未登記為選民的人士,須在是次選民登記周期法定期限五月二日或之前提交新登記申請,成功登記的選民的資料將會被納入今年七月發表的二○一六年正式選民登記冊,可以在九月四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票。」
發言人亦提醒已登記選民,曾搬遷的選民須盡公民責任在五月二日或之前通知選舉事務處,以確保他們在正式選民登記冊內的登記住址正確。
選民應同時提供電話號碼及電郵地址,以便選舉事務處在處理選民登記事宜時能更有效地聯絡他們。
此外,選舉事務處在本登記周期繼續執行查核措施,已向部分選民發出查訊信件。所有查訊信件的信封上蓋有「須立刻處理 與投票權攸關」的提示(樣本見附圖),提醒選民信件的重要性。選舉事務處亦已根據選民所提供的其他通訊資料,透過電話、手機短訊、電郵或傳真等,聯絡受查訊的選民,提醒他們盡快回覆。發言人提醒,受查訊的選民亦須於五月二日或之前回覆,以保留他們的選民登記。
發言人說:「巿民可以隨時登入『選民資料網上查閱系統』www.voterinfo.gov.hk,查閱自己的登記資料,或致電選舉事務處熱線2891 1001查詢。」
發言人提醒,市民申請登記為選民或更新登記資料時,必須提供真實和正確的資料。任何人士若果就選民登記提供虛假或不正確的資料,無論該人士有否在選舉中投票,均觸犯選舉法例中的刑事罪行。
選民登記及更改資料的表格,可於選舉事務處、各區民政事務處及公共屋h辦事處索取,亦可於選民登記網站(www.voterregistration.gov.hk)下載。
完
2016年4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