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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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今日(四月一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政務司司長:各位傳媒朋友,我剛才分別與建制派議員和泛民議員就茼重e我們徵詢他們有關未來立法會議程的意見作一個交代,所以現在都向大家講講最新的情況。

  在三月十七和十八日,我分別與建制和泛民的議員會面,在這個星期初亦分別得到他們的回覆,究竟對於未來立法會的議程他們的意見和看法如何。隨之,當然我們就茼洧鴘熒N見作一個很審慎的考慮,在內部討論,決定調動一些議程,所以今日就向議員交代。

  我們交代的範圍除了在立法會大會有關審議法案的工作,亦包括未來的財務委員會和工務小組委員會議程的編排如何。

  首先講講現時剩下三個半月,本屆立法會便會結束,所以我們必須加緊我們的工作,因為早前在立法會大會和財務委員會有「拉布」這個現象,現時積壓了大量需要審議通過的法案和需要批准的撥款項目。如果這些項目不能及時得到立法會和財務委員會的批准,對於香港的經濟發展和民生的改善有很大的影響。

  在考慮調動議程或者其他的一些決定,我們的大前提當然是要考慮政府對於這些法案或者這些撥款項目的緩急的優次和他們政策上的重要性,換句話說,儘管有部分泛民議員對於某一些項目有很大的意見,或者認為這些項目有很大爭議性,但如果政府的政策同樣認為這些項目是非常重要的話,我們都不能夠全數吸納議員的意見,都要有自己的立場。

  但是在這個大前提之下,我們是以最大的誠意去吸納無論是建制派或者泛民議員(的意見),希望不再出現有「拉布」的現象,拖延我們立法會的工作。原則有兩個,第一,就是「民生先行」;第二,就是「先易後難」。

  具體的工作我向大家交代一下。第一,就是有關法案。大家記得我上次在三月十八日向大家說,其中泛民有一個意見就是說雖然蘇錦樑局長已經說把這條《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放在所有政府草案的最後,亦公開說了其實是作罷的了,我們都是做不了,但泛民議員都是仍然好像有條刺,如果一日還見到有《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存在,或許會影響了他們審議在它之前的法案的效率,所以要求我們想個方法撤回這條條例草案。經過建制的議員、泛民的議員,大家的商量及互相的配合,今次很好的,69位議員我都得到他們的配合,這就不關立法會主席的事,69位議員,我們都得到他們的配合,現在的做法就是我們會在今日發信予立法會秘書長,要求立法會主席批准我們在接下來四月十三及十四日的立法會大會,當議員就《2016年撥款條例草案》發表了意見之後,我們就放回這條《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在這堙A於是馬上就會進入要處理陳志全議員提出休會待續此議案。我們大家得到的默契就是應該沒甚麼議員會需要發言,就投票,透過泛民議員投票贊成及在不要求記名點票的情況下,讓陳志全議員的議案獲得通過。換句話說,這條《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就會在這一屆立法會的議程徹底被撤回。這個大家都同意是這樣做,我們希望能夠可以做得到。

  除了這條《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處理之外,其實對於我們另外23條草案的排序方法,大家都沒甚麼大的意見,除了一條,這條就是《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泛民議員告訴我們這條草案極具爭議性,但亦沒有說要我們撤回,所以從我們的政策立場,我們覺得這條《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有其重要的政策考慮,就是改革醫務委員會,亦都希望能夠日後在引入海外醫生方面,能夠有一個更加可以配合到香港醫生人手需求的做法。所以我們仍然希望可以在這屆立法會做到這條條例草案。但是我們不會堅持放到好像上次提交的排序,是放到好高的,現在我們大概是放在中間左右。當法案委員會審議完畢,我們就會提交回立法會大會。

  但我亦和泛民議員說,我們知道他們對於這條條例草案的關注,和他們有保留的地方,食物及壎竻膚蔽禶|盡量和他們溝通,看看有甚麼方法可以達致一個大家都接受的方法。

  除了這條之外,真的其他都大致上按荍畯怑鴠貌漲葷ョA所以一做完撥款條例草案,接荋N是做《2016年香港教育學院(修訂)條例草案》,接荋N是做《2015年東區海底隧道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和《2016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這條稅務條例就是落實在《財政預算案》堶惘傢鶼豯|的措施。其他那些你們有名單的了,所以我不再詳細說了。

  接荋N是附屬法例那方面。大家都知道附屬法例有兩款,一款就是「先審議、後訂立」,positive vetting,一種就是「先訂立、後審議」,negative vetting。我們收到泛民和建制的意見都一樣,這個都頗一致,就是對於運輸及房屋局提出,希望「先審議、後訂立」來增加定額罰款,即是交通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這條附屬條例很有意見,現在我們都接受議員的意見,就會在本立法年度擱置這兩條有關交通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附屬條例,泛民和建制派的議員都歡迎我們政府這個決定的。另外那些「先訂立、後審議」(的附屬法例),大致上沒甚麼意見,我們會繼續用慣常的方法來提交予立法會。

  接荋N是財委會方面的工作,按荍畯銴~所說,是「民生先行」、「先易後難」,所以放在議程首位,即是要討論的議程的首位,將會是落實《財政預算案》堶敏V困措施,為社會保障的受助人,即是不論是綜援或者是長者生活津貼,或者是傷殘津貼、長者生果金的受惠者,提供額外一個月的金額,這個將會放在首項討論的議程。

  我們收到泛民的意見,對於已經放在議程的堅尼地城前焚化爐和屠房用地的除污工程非常反對,亦有很大爭議性。同樣地,政府同意在本立法年度擱置此項目,即不會再在未來數月的議程中出現。

  部分泛民議員對於在十八區區議會得到共識、提交予立法會通過的社區重點計劃的部分地區項目有意見,但這與我們的政策不一致,我們認為既然在區議會得到共識去做這個項目,立法會應該尊重,不應要求政府擱置這些地區計劃。但我們採取「先易後難」的方法,就是無爭議性、立法會議員能夠支持的社區重點項目先行,有爭議性、甚至他們會反對的項目排後,就是這個做法。但我必須在此強調,有些區(的項目)等待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已等了超過一年,所以政府對當區居民要有所交代,不會將這些項目撤回或擱置,但會以「先易後難」的方式排序。

  還有一個建制和泛民議員有分歧,而政府立場清晰的,就是有關警務處的項目,我們是不會擱置或撤回的,所以有關警務處更新電腦系統的項目,因為其迫切性和重要性,儘管有部分泛民議員認為它極具爭議性,我們仍然會放在財務委員會的議程內,但也會稍為後一點,不會放在第一個、第二個項目,但這個我們要堅持,因為警務處更新電腦系統,對於各個執法部門在防止罪行或者維護香港治安,都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不可以因為要滿足個別泛民議員的要求,而削弱我們執法部門的執法能力。

  所以總的來說,政府已展示了最大的誠意,亦作出了積極回應。積極回應分別最重要是我們會徹底撤回《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我們會在本立法年度擱置有關交通違例事項的兩條定額罰款附屬法例,我們會在本立法年度擱置前堅尼地城焚化爐和屠房的除污工程,亦會就其他議程作出適當調動。

  最後我亦都作出了一些呼籲,因為本屆立法會真的只剩下三個半月,但到目前為止,已批准的新工程項目只得兩項,總值兩億元,還有數十項工程項目、高達600億元的工程,等待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這些工程若不能落實,將會影響建造業界,無論承建商或建築工人。所以我呼籲泛民議員是否能用回以往方式,如果這些項目在工務小組委員會已經獲得支持,不要去到財務委員會又要分開討論、分開表決,重新來過,因為這樣將會花去財務委員會很多時間,令財務委員會未必能夠在七月中前完成政府想提交的項目。

  我的詳細交代到這堙C看看大家有甚麼問題?

記者:司長,想問兩條問題。第一,想問民族黨,究竟政府會如何處理?究竟為甚麼不讓它註冊?究竟它是否有違反任何《刑事條例》?第二,問議程問題,為甚麼現在才接受陳志全的休會動議,如果早些做的話,是否不會浪費那麼多時間?

政務司司長:我先回答第二個問題。我剛才都是這樣說,大家都留意到我的說法是,我們有很大的誠意,我們會盡量吸納議員、特別是泛民議員的意見,讓我們可以在立法會和財務委員會通過最多的事項。但是政府是一個有原則的政府,政府也有自己對於一些項目或者一些法案的緩急先後和重要性(的看法)。我們對於版權條例,就算到今日為止,都仍然覺得它對於香港的創意產業發展是重要的。所以你說為甚麼之前一早不將之移走,都是因為我們有緩急先後和政策的立場,是會繼續推動,不過現在鑑於形勢的發展,再堅持下去,可能令到其他同樣有政策重要性的項目受到拖延,所以作出了上述的決定。

  有關香港民族黨或者對於所謂「港獨」這個主張,近日我留意到有很多社會人士都表達了一個很強烈和很清晰的立場。我的看法就是有一些事就是黑和白、對和錯,是不可以含糊的,香港從來都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一國兩制」亦是一個憲制的要求,所以任何提出這些「港獨」的言論,都是一件錯的事,所以我希望所有社會人士都能夠看清楚這件事的本質是違反了「一國兩制」、違反了《基本法》,亦都完全是罔顧了香港700萬人的福祉,所以需要受到譴責。而我們當然作為依法辦事的政府,在處理無論甚麼機構、甚麼人士提出的申請,都是會依法辦事,當然包括最重要的是《基本法》。

記者:想問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

政務司司長:我不評論無關議程的事。



2016年4月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