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董事局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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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歡迎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再度委任梁光漢為調解中心的非官方董事,任期兩年,由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止。

  政府發言人今日(三月三十日)表示:「我們歡迎梁先生繼續服務調解中心董事局,並期待梁先生在未來兩年繼續為董事局作出貢獻。」

  調解中心獨立持平地管理一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該計劃為個別客戶在訴訟以外提供既獨立又費用相宜的途徑,以「先調解、後仲裁」的方式,解決他們與金融機構之間的金錢糾紛。調解中心由董事局管治,董事局由以下人士組成:非官方主席、四名非官方成員、三名分別來自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代表,以及調解中心行政總裁。



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