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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加強打擊非法收集和買賣廢鉛酸電池活動(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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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鉛酸電池屬化學廢物,為加強打擊非法收集和買賣廢鉛酸電池活動,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已加強突擊巡查行動。

  今年二月二十六日,環保署執法人員截獲一輛載有廢鉛酸電池的貨車,並追查至一個位於元朗的露天貨場,在場內檢取了約九千多個廢鉛酸電池。環保署懷疑該個案涉及非法收集和存放化學廢物(即廢鉛酸電池)作出口售賣。檢獲的廢鉛酸電池出口市值估計約五十萬元。環保署現正深入調查涉案的相關人士,並繼續搜集證據,準備提出檢控。

  環保署發言人今日(三月三日)說:「廢鉛酸電池內含硫酸和鉛金屬,屬化學廢物,必須妥善處置,以免造成環境污染,危害市民健康。」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和《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收集、存放及處置廢鉛酸電池等化學廢物,必須由持牌的化學廢物收集商收集,然後運往獲環保署發牌的化學廢物處理設施處置。任何人士未按法例規定從事收集、存放、處置或進出口化學廢物的活動,均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和監禁六個月。

  鉛酸電池常用於車輛、大型機動設備、大型通訊設施、大型電腦伺服器系統及數據中心的後備電源等。環保署提醒從事維修車輛、機動設備、電腦及數據系統等業務人士必須按法例要求,把產生的廢鉛酸電池交予持牌化學廢物收集商處理。任何人士如從事收集、存放或處置化學廢物的活動,亦須緊遵法例要求,並需取得環保署發出的牌照。

  環保署下列網址載有更多有關化學廢物管制的資料: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16年3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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