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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出席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會議後,就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高鐵)項目追加撥款申請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各位傳媒朋友,我相信大家知道在今日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雖然討論至今已經超過24小時,但到今日仍然未能就高鐵項目的追加撥款到達表決階段。如果計及之前在(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和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的會議的話,總討論時間是接近42小時,所以有些議員的提問有些都是重複的。對於未能夠表決,政府是表示失望的,因為高鐵項目的追加撥款的確是迫在眉睫。我們會盡快與立法會商討如何能夠盡早加開財委會會議。與此同時,我們要作充分準備,所以我已經安排與港鐵公司主席和行政總裁召開緊急會議。我們將會在下星期一(二月二十九日)下午舉行會議,在會議上我們會全面評估現時工程的情況和需要考慮是否需要暫時停工,以及如果一旦要停工的話,我們需要考慮的一些重要事項和一些具體的安排。所以在下星期一我們將會全面審視這件事。
記者:局長,其實現時這項高鐵撥款不能夠通過已經蘊釀了很久,在這事件之前,為何政府到現在才跟港鐵商討有甚麼後續安排?為何一直都沒有後備計劃?其實是否太有信心陳鑑林今日可以成功「剪布」?還是政府想「靠嚇」?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其實從來我們不會高估「拉布」的可能性,亦都沒有任何一廂情願去假設立法會財委會一定批准(撥款申請)的。政府是盡最大的努力回應巿民提出的問題。但是由這高鐵項目,我們在去年十一月底正式向社會公布表示出現最新的超支和延誤情況,以及我們與港鐵公司所達成的補充協議,我們亦都說了,如果一旦拿不到立法會的追加撥款,我們評估有關額外的費用是如何,以及我們不可以等到今年年中,即七月的時候,耗盡了那650億元的委託費才去考慮相關問題。所以,其實我們已經作了初步評估,即我們已檢視了若要保證有關的開支不會超過650億元,在哪個點需要考慮作出暫時停工的決定,以及暫時停工的決定若一直延遲下去,又得不到立法會撥款確定的話,在哪個時候是會需要終止工程合約,一系列的後果其實當時我們與港鐵公司都作了評估。所以,不是坊間以為我們是沒有準備。但準備的現實是,所有這些後果都是不能迴避的,如果一旦拿不到追加撥款。
記者:如要一定要拿到撥款的「死線」是去到哪時?因為其實港鐵說過三月底,政府又說二月底要考慮停工。另外今日過不到財委會表決的階段,你自己如何評估停工的風險有多大?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這就是我們在(下)星期一與港鐵公司的最高層開會時,我們要全面評估。因為過去我知道馬時亨主席都提過所謂三月,但他所提的是去到何時便真的要停工。但你不可說今日決定停工,明日便叫承建商不用開工、工人不用上班,所以我們要作好準備,我們要怎樣做,如一旦有需要暫時停工;這全部有關的安排、我們需要經歷的程序,以及如何確定何時作出一個決定,這些我們都需要商討。為甚麼我說需要很審慎地商討呢?正如我昨日在財委會(會議上)開場發言所說,一旦我們啟動了暫時停工的決定,其實一系列的後果便隨之而來。這些後果等如即時說有些工人要停工,亦很自然地由於停工,所以工程的進度是必然受影響,亦牽涉到有關的承建商可能再提出額外的申索,這些都是(金)錢。還有,如果是停工,按照政府在去年十一月底與港鐵公司所達成的補充協議,假如政府啟動停工的話,這些因素便可以構成補充協議內所說的「封頂」成本,即844.2億元,這可能不再生效。所以,這些後果我昨日都已全說過。
記者:局長,想問政府是否確認現在已經到了「死線」呢?第二,想問保守估計最快該款項,因為下星期便開始北京「兩會」,該款項最快保守估計何時可以通過?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們是這樣的,港鐵公司當然在進行修訂預算案的估算過程中,當然估計不同合約究竟需要額外多少的數額。無論是處理有關未完成的工程也好,或者是一些申索,是有估計的,否則也不會得到800多億元的最新成本評估。但港鐵公司是不可以在未得到政府告知,除原有的650億元還有新款項的,而私下簽訂任何合約。若是這樣,它便差不多是陷政府於一個困局。政府作為這個項目的業主和僱主,我們一定要有很清晰的信息給港鐵公司,究竟有沒有新的撥款。所以它根據委託協議,會要求政府到某個臨界點便說款項差不多用盡,我們不能用盡650億(元),我們要預留足夠的款項去支付一旦停工的話所需要的開支。它到達這個臨界點,便會正式根據委託協議,要求政府作為高鐵項目的業主告訴它,要確定有沒有申請到(追加撥款)。如果沒有,它根據委託協議,有責任確保不超過650億(元),它有責任知會承建商停工。所以我們在哪一個時刻「等無可等」,我們(下)星期一會和港鐵公司商討。
記者:想問多一點關於「死線」的問題。因為如果真的是三月底的話,其實開完「兩會」後還可以趕及達成你剛才說的加開會議。但如果真的是二月底的話,是否證明事件已經沒有甚麼希望?還有想談多一點影響方面,是否會和港鐵當日、下星期一商討索償事宜?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一直在立法會的說法,公開的說法也是說,我們越來越接近這個臨界點,所以到本月底,即這兩天,政府方面需要認真考慮是否需要停工。當然我不是說二月底便停工,我不是這個意思,但要很慎重地考慮。我們亦需要和港鐵公司作為「項目管理人」一起商討。我們在下星期一大家會全面去評估情況和最新的工程進展,因為過去的評估都是建基於當時的工程進展情況。
申索的問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現時工程因種種工程上的原因,或由於有些工程滯後,而某個合約滯後,從而影響其他合約可以開展的時間,所以任何工程的滯後無可避免地會引致進一步的開支。如果承建商知道要停工,甚至可能最終會終止合約,承建商可能有新的理由會提出申索。當然它提出多少數額,不等如港鐵公司便會照樣支付那個款項。因為所有工程的申索,在業界內大家也很清楚,「項目管理人」一定要很仔細地審視,確保任何申索第一,要有合理的理據;第二,申索的款額也要合理,所以申索的過程是比較長。所以有時你看到我們每一季提交予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的報告,有一項是暫時給予的費用,那些還未解決申索,但也不想因此令承建商可能出現現金的問題,從而影響工程。因此港鐵公司要評估,如果給予這項暫時的費用,應不會超出最後和這承建商達成有關處理申索的結果。
記者:為何還要等星期一才可以討論?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們要評估最新的情況。
完
2016年2月2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22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