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商界向本地大學作出的捐款
*******************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仁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吳克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報章報道,行政長官近月在不同場合指稱,本地大學的資源已相當充裕而且有教職員過剩問題,因此呼籲商界人士不要再捐款給本地大學,而應捐款給科研項目或中小學。行政長官辦公室就有關報道作出回應時沒有承認或否認行政長官曾作出該項呼籲。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行政長官辦公室有否在上述報道發表後隨即向行政長官查證報道內容是否屬實;若有,詳情為何,以及為何行政長官辦公室沒有承認或否認行政長官曾作出上述呼籲;若否,原因為何;

(二)由二○一三/二○一四年度至二○一五/二○一六年度,每年各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資助院校」)的以下資料:
(i)經常性補助金的變幅和涉及的金額、
(ii)居所資助及其他福利的撥款額及變幅、
(iii)薪酬福利的開支款額及其佔整體撥款的百分比、
(iv)其他各項撥款的變幅和涉及的款額,及
(v)商界或個人捐款總額與當年政府資助總額的比例;及

(三)有否評估商界會否響應行政長官的呼籲而減少向本地大學作出捐款;若有評估而結果如此,政府會否在推出下一輪的「配對補助金計劃」時,調高政府向資助院校發放的配對補助金對該等院校籌得的捐款的比例;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支持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的優質及持續的發展,透過撥款支援資助院校進行教學和研究等工作。政府以整筆撥款的形式向八所教資會資助院校提供經常補助金,通常以三年為一個資助期,以配合教資會資助界別的學術規劃周期。撥款水平乃按照既定機制而釐定,當中包括考慮資助期內的學額指標,以及按物價和薪酬水平變動作出必要調整。以二○一六/一七至二○一八/一九,三年期為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全面接納教資會的建議,把撥款限額訂為536億元,亦即每年179億元,與二○一五/一六學年的171億元相比,增加4.7%。

  另一方面,政府亦支持院校開拓不同類型的經費來源,透過建立有系統的籌募捐款機制,培養社會的捐獻文化。

  教資會資助院校均是獨立的法定團體,在管理校內事宜、人事及薪酬制度,以及內部資源調配等方面均享有高度自主權,並可自行決定如何善用補助金和其他來源的經費。然而,有鑑於各院校獲政府及社會人士提供龐大經費,以及高等教育對整體社會發展的重要性,政府和公眾關注各院校的運作,誠屬合情合理。因此,政府及教資會一方面致力維護各院校的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權,同時亦要求院校就其運作保持透明度和向公眾問責,確保院校所得的經費用得其所,符合學生和社會的最佳利益。

  就何俊仁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及(三)行政長官一直鼓勵社會人士捐資助學,捐助對象包括大學和中學。行政長官本人亦曾於去年親自出席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及香港城市大學的捐贈儀式,並在儀式上鼓勵社會各界繼續捐助大學。此外,行政長官亦將繼續出席不同大學的籌款活動,以表示對大學發展的支持。

  至於配對補助金計劃則屬非經常性的計劃。第六輪配對補助金計劃於二○一四年七月底完結,政府暫時未有具體計劃推行下一輪配對補助金計劃。政府日後如再次推行配對補助金計劃,屆時將考慮合適的配對比例。

(二)各所教資會資助院校由二○一三/一四至二○一五/一六年度的有關資料已載於附表。



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