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十題:警隊誠信管理
************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日,有傳媒報道多宗警務人員涉嫌犯罪的案件,例如威脅性工作者提供性服務、與毒販合謀編造破獲毒品案,以及詐騙公帑等等。有部分市民質疑警隊已成為罪惡溫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i)警務人員被定罪的人數,並按罪案類別列出分項數字、(ii)疑犯為警務人員的罪案的破案率,並按罪案類別列出分項數字及(iii)因涉嫌犯罪而被停職的警務人員數目(按他們在停職期間的薪酬安排列出分項數字)、停職總日數,以及警務人員在停職期間獲發的薪酬總額為何;如未能提供該等資料,會否進行有關的統計;

(二)警方跟進疑犯為警務人員的罪案的機制及程序為何;有何措施防止警務人員包庇同袍;

(三)現時有否預防警務人員犯罪的機制;如有,政府會否成立獨立的專責委員會,檢討該機制有否改善空間,以及研究新措施防止警務人員犯罪的問題惡化;如不會,原因為何;

(四)警方會否考慮在電視節目《警訊》中加入警務人員犯罪的案例,以提醒市民提高警覺;及

(五)有否評估近期多宗警務人員知法犯法的事件有否削弱警隊的公信力,以致構成嚴重的社會問題;如有評估而結果如此,當局有否研究問題的根源為何及根治之法?

答覆:

主席:

  警隊對警務人員違法違紀的行為採取零容忍的態度,不會偏私。如有個別警務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警方必定按相關法律和既定程序公平及公正處理。

  過去五年,共有55名警務人員因涉及刑事案件被定罪,涉及的罪行包括盜竊、詐騙、性罪行、貪污、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同期,共有133名警務人員因牽涉刑事案件被停職,停職日數因個案需要而異,警方沒有備存該等人員在停職期間獲發薪酬的數額。

  如有警務人員涉嫌干犯刑事罪行,警隊會按照《警隊條例》(下稱「條例」)(第232章)第13及17條的規定處理是否需要停職及停職期間支取薪金的安排。倘若其後該人員就刑事罪行被控,且經法院在刑事法律程序中裁斷有關控罪獲證實,警隊會按照條例第37(4)條處理停止支付其薪金或津貼的安排。另外,根據條例第37(5)條,如該名警務人員經法院在刑事法律程序中裁斷有關控罪獲證實,和在該等法律程序提出的上訴或要求覆核的其他申請被駁回、放棄或撤回後,可由行政長官或警務處處長在褫奪退休福利的情況下予以革職、在保留所有退休福利或保留經扣減退休福利或褫奪退休福利的情況下迫令退休、降級或降回原職或施以較輕的懲罰。

  警隊明白公眾對警務人員的操守和紀律有很高的期望。為加強警務人員的誠信管理,警隊於二○○九年成立誠信管理委員會,由警務處副處長(管理)擔任主席,就主要的誠信管理事項給予指引及評估,並監督警隊誠信管理策略的成效及推廣。在單位層面上,警隊亦委任了45位總警司或高級警司作為單位誠信主任。

  在二○○九年,警隊制訂了「四管齊下」的誠信管理策略方針,包括「教育及培養誠信文化」、「管治及監察」、「懲治及阻嚇」及「融入及支援」,並於二○一○年制定了一系列的基本項目讓所有人員參與。警隊於二○一五年完成對相關項目的檢討,並將逐步落實進一步優化工作。有關措施包括在各種訓練中向人員提供以個案為本的誠信管理培訓,並在專業考試和晉升面試中注入誠信管理元素;成立由總警司(投訴及內部調查科)擔任主席的「誠信管理統籌委員會」,加強協調各單位誠信委員會的工作及分享成功經驗;增強前線督導人員在調查方面的訓練,使其能就涉及誠信問題的個案進行有效率的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以及加強推廣「個人再融入計劃」,向曾涉及誠信問題的警隊成員提供更適合的支援及鼓勵。

  警隊會繼續透過上述誠信管理策略,警惕警務人員時刻保持高標準的操守和紀律,使警隊繼續成為一個具至高誠信的機構。

  有關電視節目《警訊》的內容方面,警方一直透過該節目宣揚滅罪信息及促進警民合作。節目以輕鬆生動的手法向市民提供最新的罪案趨勢及防罪提示,並讓市民了解警隊的最新動態和增加對法例的認識。警隊會繼續因應罪案趨勢的最新發展編輯節目的內容,務求達到上述宗旨。



2016年2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5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