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會議討論本地應對寨卡病毒感染的措施(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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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壎竻膚蔽齯竣憿]二月一日)上午主持跨部門會議,與壎芵p、食物環境壎芵p和醫院管理局的代表及醫學專家討論本港應對寨卡病毒感染的最新風險評估和防控措施。

法定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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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壎芵p壎籵嬝@中心總監梁挺雄醫生出席會議後在聯合簡報會上說:「政府將於星期五(二月五日)將《2016年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修訂附表1)公告》刊憲,將寨卡病毒感染加入為法定須呈報傳染病,同日即時生效,以加強監測這種蚊傳疾病。」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醫生將須按法例要求向壎芵p署長呈報任何寨卡病毒感染懷疑個案。法定呈報是疾病監測和防控的重要一環。壎籵嬝@中心會向醫生和醫院發信,通知他們有關的法例修訂。

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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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挺雄醫生說:「國際旅遊頻繁,寨卡病毒傳入香港的風險一直存在。由於患者感染後沒有出現病徵的情況十分常見,而本港亦存在可能的病媒白紋伊蚊,故此一旦寨卡病毒傳入本港,亦有本地傳播的風險。」

  在本港,壎籵嬝@中心至今沒有錄得人類感染寨卡病毒個案,而壎籵嬝@中心公共壎秅ち蝒A務處亦有能力檢測出寨卡病毒。

  全球的寨卡病毒感染個案一直增加,至今已於非洲、美洲、亞洲和太平洋地區錄得爆發個案。寨卡病毒自二○一五年起在美洲國家和地區迅速持續傳播。

  寨卡病毒主要通過受感染的伊蚊叮咬而傳播給人類。本港現時沒有發現主要病媒埃及伊蚊。其他種類的伊蚊如白紋伊蚊亦被視為可能的病媒,而白紋伊蚊則於本地常見。寨卡病毒亦可透過血液傳播,但並不常見。寨卡病毒亦可能透過性接觸傳播,據報曾有少數個案在精液發現寨卡病毒。

旅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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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壎芵p自一月十八日起,一直提醒外遊人士注意寨卡病毒感染的風險,並建議懷孕婦女和計劃懷孕的女士採取所需防蚊措施,作為預防措施。懷孕婦女如非必要,應考慮延後到訪寨卡病毒持續傳播的地區。旅客出發前應徵詢醫生的意見,並於旅途中採取防蚊措施。

  市民到訪寨卡病毒持續傳播的地區後,如感到不適,應立即求醫,並向醫生講解行程細節。

  壎芵p港口壎苀B已加強港口壎舠僧I,並向持份者和外遊人士加強風險溝通,以減低寨卡病毒傳入本港的風險。最新的健康資訊和建議已上載壎芵p旅遊健康服務網頁(www.travelhealth.gov.hk)。處方會透過該網頁、旅遊健康服務中心及香港旅遊業議會,向外遊人士、旅行社和人員(特別是懷孕人員)提供最新資訊和預防措施。

風險傳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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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蚊傳疾病跨部門統籌委員會將於二月五日召開會議,跟進寨卡病毒感染風險,以及香港所需的病媒控制措施。

  梁挺雄醫生說:「我們一直就監測寨卡病毒感染與廣東和澳門壎苀〞饡K切溝通,並剛於今日下午召開三地電話會議討論。」

  壎籵嬝@中心網頁已設立寨卡病毒感染專頁(www.chp.gov.hk/tc/view_content/43086.html),為市民提供一站式健康資訊。

健康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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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時沒有預防寨卡病毒感染的疫苗。市民應避免被蚊叮咬及防止蚊蟲滋長。

一、穿蚍e鬆、淺色的長袖上衣及長褲,並於外露的皮膚及衣服上塗上含避蚊胺成分的昆蟲驅避劑;

二、戶外預防措施:
* 避免使用有香味的化妝品或護膚品;
* 依照指示重複使用昆蟲驅避劑;

三、外遊須知:
* 外遊人士特別是有免疫系s疾病或嚴重長期病患者,在出發前往受相關疾病流行國家或地區前,最少6星期前諮詢醫生,並應採取額外的預防措施,避免受蚊叮;
* 如到流行地區的郊外旅行,應帶備便攜式蚊帳,並在蚊帳上使用殺蟲劑氯菊酯。切勿將氯菊酯塗在皮膚上。如感到不適,應盡早求醫;
* 外遊人士從受影響地區回港後14日內需繼續使用驅蚊劑,若感到身體不適,如發燒,應盡快求醫,並將行程細節告知醫生;

四、給懷孕婦女和計劃懷孕的女士的建議:
* 懷孕婦女如非必要,應考慮延後到訪過去或現正有證據顯示寨卡病毒持續傳播的地區。如必須前往,出發前應徵詢醫生意見。旅途中,時刻採取防蚊措施。旅程後,如出現病徵,應求醫並向醫生講解外遊紀錄;
* 計劃懷孕的女士應在出發前往這些地區前,徵詢醫生意見。旅途中,時刻採取防蚊措施。旅程後,如感到不適,則應求診;及

五、預防性接觸傳染的建議#︰
* 如女伴有機會懷孕或已懷孕,男性外遊人士應使用安全套:
甲、如從正受寨卡病毒影響地區返港但沒有原因不明的發燒和皮疹,應在回港後28日內使用安全套;或
乙、如出現與寨卡病毒感染相關病徵或確診感染寨卡病毒,應在康復後6個月內使用安全套。

#這項預防措施可能因隨後的新資料而更新。個別人士如對性接觸傳播寨卡病毒有進一步關注,應徵詢醫生意見。



2016年2月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