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協助測試實驗所於工業大廈營運的措施實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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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二十五日)公布協助測試及校正實驗所(下稱「測試實驗所」)於工業大廈營運的新措施之實施。

  現時,工業大廈的土地契約一般載有用途限制,有關契約容許的用途通常指定為「工業及/或倉庫」用途。然而,沒有涉及主要製造用途的測試實驗所,在一般工業契約下,不被視作工業用途。工業大廈內設有測試實驗所的業主可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書,並繳付豁免書費用及行政費用,要求准許作實驗所用途。

  在新措施下,政府將會免收在一般工業地契下發出豁免書以容許把整幢工業大廈或工業大廈的一個或多個部分作實驗所用途所須徵收的豁免書費用。只有在實驗所用途為有關用地現時在法定圖則上的所屬土地用途地帶所准許的,或獲得城市規劃委員會批給規劃許可,或在規劃管制下被視為現有用途的情況下,新措施的申請才會被接納及處理。

  新措施下的申請可於二月一日起遞交至地政總署,並繳付所須行政費用。地政總署可徵詢創新科技署,以決定申請書中列明的用途是否合資格的測試實驗所用途。

  地政總署今日已公布其作業備考(編號1/2016)(www.landsd.gov.hk/tc/legco/lpn.htm),列明實施詳情,包括申請要求等。

  創新科技署發言人說:「新措施將協助測試實驗所在香港營運,從而推動檢測和認證業的發展。政府希望藉此為測試實驗所於市場提供更多可選擇的合適地方。我們亦建議申請者聘請具備相關資格的專業人士協助他們遞交申請。」

  行政長官於一月十三日在二零一六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將會免收相關豁免書費用以協助測試實驗所在工業大廈營運。如欲了解更多關於新措施及檢測和認證業的背景資料,請瀏覽香港檢測和認證局網頁(www.hkctc.gov.hk/tc/support.html)。



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