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東涌的空氣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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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當局於去年一月七日答覆本人提出的口頭質詢時表示,在二○一○至二○一四年五年間東涌的空氣質素逐步改善。然而,有不少東涌居民向本人反映,東涌近年的空氣污染問題未見紓緩,反而有惡化跡象,該問題在夏天較嚴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東涌空氣質素監測站錄得的微細懸浮粒子(即PM2.5)、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一氧化碳的濃度超出空氣質素指標或其他相關指標的次數分別為何,以及每種污染物的超標詳情,包括平均及最高的超標幅度及濃度分別為何;

(二)當局去年有否分析東涌空氣污染物的主要來源;若有,結果為何,包括飛機排放佔污染物的百分比;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就改善東涌的空氣質素制訂針對性措施;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由於二○一五年剛結束,我們仍在核實二○一五年的空氣質素監測數據。根據環境保護署在東涌的空氣質素監測站數據初步分析顯示,在二○一一年至二○一五年期間,東涌的空氣質素逐步改善。可吸入懸浮粒子(PM10)、微細懸浮粒子(PM2.5)、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及一氧化碳的年均濃度分別下降了23%、31%、20%、38%及11%;而同期的臭氧則升了2%。詳細數據列於附件一。

  除二氧化氮和臭氧外,東涌在二○一五年的空氣質素已達至現行相關的空氣質素指標。二氧化氮已符合每小時平均要求,但超出年均指標的濃度上限約1微克/立方米(即3%);臭氧則超出八小時平均濃度上限19次(高於指標的「9次」限值),而最高值為242微克/立方米,較濃度上限的160微克/立方米高出82微克/立方米(即51%)。詳細數據列於附件二。

(二)東涌的主要空氣污染物為臭氧及二氧化氮。臭氧屬區域性的二次空氣污染,並不是由污染源直接排放。它的產生與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區內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有關,經光化學反應而成。當珠三角地區的空氣污染物擴散條件較差時,空氣污染物積聚,再加上吹微弱北風或西北風時,東涌的臭氧濃度便會顯著上升。

  二氧化氮主要來自車輛排放的氮氧化物。偏高的臭氧濃度也會促使氮氧化物轉化為二氧化氮。

  飛機排放對東涌空氣質素的影響輕微,因飛機除了在升降及在跑道滑行時會接近地面外,大部分時間均在高空飛行。

(三)臭氧和二氧化氮是香港正面對的主要空氣污染問題。為改善空氣質素,我們正與廣東省政府聯手減少珠三角地區內的四種主要空氣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並訂立二○一五年和二○二○年達致的減排目標。兩地政府也正推行措施以減少區內發電廠、工廠、車輛及船舶的排放。這些措施會改善區域空氣質素及區域性的臭氧問題。

  近年,我們亦推出一系列的減排措施控制本地排放。針對氮氧化物排放的主要措施包括:

* 我們以鼓勵與管制並行策略,於二○一九年年底前分階段淘汰約82 000輛歐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並在二○一四年三月一日推出特惠資助計劃協助受影響的車主。截至二○一五年底,約有39 000輛,即47%的歐盟四期以前柴油商業車參與特惠資助計劃和退役;

* 自二○一四年九月一日起,我們使用路邊遙測儀器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的廢氣排放,並已向約4 900輛排放過量廢氣車輛的車主發出廢氣測試通知書,要求他們妥善維修車輛;

* 資助專營巴士公司逐步為歐盟二期和三期的巴士加裝選擇性催化還原器,以提升它們的廢氣排放表現至歐盟四期或以上的水平;

* 在去年年底,我們簽發第五份技術備忘錄,進一步收緊發電廠由二○二○年起三種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量上限,收緊後的排放上限較二○一○年(即第一份技術備忘錄)的水平低50%至69%不等;和

* 自去年六月一日起,新供應本港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必須符合法定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