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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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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一月十五日)說:「該核准圖提供法定土地用途綱要,為馬鞍山地區的發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佔地約814公頃,位於新界東部吐露港南岸一帶。該區東、南兩面均毗連馬鞍山郊野公園,西、北兩面則分別濱臨沙田海和吐露港。

  為了對市區發展密度及建築物高度作出更清晰的規劃管制以配合公眾訴求,大部分發展地帶已加入建築物高度及/或地積比率/總樓面面積限制。根據馬鞍山地區的地形,區內分為不同的高度級別,擬議建築物高度由海旁向內陸地區漸次增加,並由市鎮中心及東面和西面門廊樞紐逐漸遞減,以配合新市鎮獨特的城市設計形式。

  為了改善馬鞍山地區的通風,該區設有三幅「非建築用地」及三幅狹長用地,其最高建築物高度限制為兩層。

  該區是沙田新市鎮的一部分,大部分範圍劃為「住宅(甲類)」地帶、「住宅(乙類)」地帶和「住宅(丙類)」地帶,分別佔地約84.7公頃、20.8公頃及11.1公頃。

  共約18.9公頃的用地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包括位於白石陸岬南部的兩幅用地(分別佔約3.8公頃及2.4公頃),作綜合住宅發展。另外,落禾沙附近約12.7公頃的用地劃為「綜合發展區(1)」地帶,作中密度的綜合住宅和商業發展。

  白石陸岬北部約15公頃的用地劃為「康樂」地帶,以進行綜合康樂發展,為市民提供所需設施。

  西沙路北邊約0.5公頃的用地劃為「商業」用地,作商業發展,以便為區內居民服務。

  約30.9公頃的用地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以劃定土地讓原居村民興建小型屋宇。

  為配合當地居民及該地區的需要,共約63.8公頃的用地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現有的主要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包括烏溪沙青年新村、李寶椿聯合世界書院、老人度假中心,以及警察總區總部。

  約38.7公頃的用地劃為「休憩用地」地帶,作各種動態及靜態康樂用途。

  約13公頃的用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地帶作指定用途,包括鐵路車站及公共交通交匯處暨商業╱住宅項目、馬鞍山濾水廠、三個加油站、兩個碼頭、一個酒店發展項目、位於泥涌作教育及康樂發展的一塊土地,以及附設零售設施的行人天橋,該行人天橋連接馬鞍山公路兩旁的公共房屋發展項目。

  泥涌約2.5公頃的用地劃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地帶,以保存和保護具特殊地質價值的景物。

  位於白石陸岬東面和西面的沿海地區、海星灣及渡頭約11.9公頃的用地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以保護和保存區內現有的天然景觀、生態系統、地形特色或考古文物。

  約404.5公頃的用地劃為「綠化地帶」,涵蓋山坡和草木茂密的小圓丘,是市區和近郊的發展區的界限。

  西沙路沿線約0.6公頃的一幅用地劃為「郊野公園」。這塊土地現為泥涌燒烤地點,屬馬鞍山郊野公園的一部分。

  馬鞍山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MOS/22,現置於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規劃署規劃資料查詢處、沙田、大埔及北區規劃處、沙田民政事務處(包括沙田民政事務處馬鞍山分處)、沙田鄉事委員會、大埔民政事務處、大埔鄉事委員會,以及西貢北約鄉事委員會,供市民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核准圖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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