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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低戶外燈光造成的光滋擾和能源浪費問題,環境局今日(一月十一日)推出首份《戶外燈光約章》,邀請戶外燈光裝置的擁有人及負責人承諾在預調時間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裝置。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主持約章啟動禮時指出,環境局在過去數年來一直關注戶外燈光可能引起光滋擾和能源浪費的問題,並積極尋求處理這些問題的可行方法。政府歡迎並會致力落實戶外燈光專責小組於去年提出的改善措施,包括推出《戶外燈光約章》,希望通過提高公眾對戶外燈光的關注,逐步為社會帶來改變,紓減戶外燈光造成的問題。
《戶外燈光約章》將於本年四月生效,簽署機構應在預調時間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遵守由晚上十一時到早上七時關燈要求的機構可獲頒發「鉑金獎」,由午夜十二時到早上七時關燈的機構則可獲「金獎」。這些獎項將於二○一七年頒發。
推廣《戶外燈光約章》工作小組主席麥瑞�k在啟動禮致辭時指出,工作小組在落實約章的內容時,就居民在夜間作息的需要、機構及商戶的運作需要,以及維持香港的活力之都的形象之間小心作出平衡。在參考專責小組的報告後,制定豁免安排,包括在預調時間繼續營業的地舖靜態招牌、用作保安的燈光,以及聖誕及新年期間的節日裝飾燈,均無須在預調時間關掉。
除推出約章外,環境局亦重推《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向公營及私營機構(包括相關專業團體及商界團體)推廣戶外燈光裝置設計、安裝和運作方面的良好作業措施。在政府物業方面,環境局已推出指引要求各政府部門於晚上十一時關掉所有用作裝飾、宣傳及廣告用途的戶外燈光,並須遵從指引的良好作業措施。
黃錦星指出,雖然約章到四月才正式生效,但已有接近一千個物業和商舖率先響應承諾簽署約章,涵蓋多個不同行業的商戶,包括地產發展、物業管理、酒店餐飲、零售、銀行,旅遊及戲院等,以及學校、公用事業和公營及非政府機構。他希望在未來兩個月,可以凝聚更多機構和商戶,在本年四月一日簽署《戶外燈光約章》,攜手紓減戶外燈光造成的光滋擾和能源浪費問題。
政府於二○一一年成立戶外燈光專責小組,就處理戶外燈光造成的滋擾和能源浪費問題向政府建議適當的策略和措施。專責小組在參考國際經驗和本地情況,以及考慮公眾參與活動所收集到的意見後,於二○一五年四月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採取多管齊下的方法處理戶外燈光造成的問題,包括推行《戶外燈光約章》,鼓勵戶外燈光裝置的擁有人及負責人在預調時間關掉對戶外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政府已接納專責小組的建議,並於二○一五年六月成立推廣約章的工作小組,策劃和籌備推廣約章的工作。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廣告、餐飲、物業管理,酒店及零售等業界人士,以及區議會議員。
完
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28分